跳转到内容

刘旷 (隋朝)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刘旷(?—?),字宽亮信都郡武强县人,隋朝官员。

刘旷性情谨厚,总是以诚实宽恕待人。开皇初年,担任平乡县令,单人骑马上任。百姓有前来告状,他再三晓之以理,使他们都自责而去。所得俸禄,赈济穷人。百姓感佩他的德化,更相劝勉:“有县令如此,怎能胡作非为!”在职七年,风教大化,监狱中都因为没有犯人而长满了草,判案大厅里也因为没有人来打官司而可以张网捕鸟。去职时,官民不论老少,在路上号泣,送行的队伍数百里不绝。调任临颍县令,尚书左仆射高颎荐举刘旷,说他的清名善政是天下第一,隋文帝召见他,对他加以慰问鼓励:“天下县令很多,卿能与众不同,确实值得称道!”又对侍臣说:“如果不破格奖赏刘旷,怎么能够勉励天下官吏都勤政爱民呢!”开皇十一年(591年)二月二十四日,隋文帝下诏提升刘旷为莒州刺史。开皇十四年(公元595年)甲寅六月,刘旷去世,虚岁六十八,葬于漳水南岸。

参考文献

[编辑]
  • 隋书》,卷七十三 列传第三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