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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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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棠,字思召,号练溪,直隸丹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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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進士。授桐庐县知县,调任金华县,十四年十一月选授广东道試监察御史,十五年五月實授。嘉靖三年(1524年)四月復除河南道御史,四年巡按陕西,七年(1528年)由監察御史陞任江西南昌府知府[1]。历任庆远府衡州府知府,十三年十月升福建按察司副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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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謝啓昆、陳蘭森《南昌府志·卷三十》
官衔
前任:
孫瓚
明朝桐廬縣知縣
正德年間
繼任:
楊漢
前任:
王顯高
明朝慶遠府知府
嘉靖年間
繼任:
葉藟
前任:
周詔
明朝衡州府知府
1534年-1535年
繼任:
楊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