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新区是一般指在城市规划中有别于原有市中心区而言的新开发区域。在中國大陸,中央或各省市将因应经济发展需要设立的经济功能区称为“新区”,由中央或各省市派出“管理委员会”对新区所在的县市或乡镇进行管辖,拥有更大的自主管理权限,实质上具备了行政区的职能,按行政级别分为副省级编制(国家级新区)、正厅级或副厅级编制(省级新区)、正处级或副处级编制(市级新区)。在香港,新區一般指新發展區域,早年更是徙置區的俗稱。
中国大陆的成建制新区[编辑]
上海市[编辑]
天津市[编辑]
重庆市[编辑]
河北省[编辑]
辽宁省[编辑]
内蒙古自治区[编辑]
吉林省[编辑]
黑龙江省[编辑]
山东省[编辑]
江苏省[编辑]
浙江省[编辑]
安徽省[编辑]
福建省[编辑]
江西省[编辑]
河南省[编辑]
湖北省[编辑]
湖南省[编辑]
广东省[编辑]
海南省[编辑]
四川省[编辑]
贵州省[编辑]
云南省[编辑]
陕西省[编辑]
甘肃省[编辑]
青海省[编辑]
广西壮族自治区[编辑]
西藏自治区[编辑]
宁夏回族自治区[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 片區,中國大陸一些地方的新開發區域,在市轄區之中,行政級別等同於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