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场信隆典当
外观
31°01′39″N 121°38′30″E / 31.02753°N 121.64177°E
新场信隆典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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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清 |
认定时间 | 2014年4月4日 |
新场信隆典当,现新场历史文化陈列馆,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场大街367-371号[1],是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
特点
[编辑]新场信隆典当始建于清朝末期,占地面积13454平方米,为砖木结构。当时也称北典当,由南汇县大团镇人马炳斯、盛正荣等合伙开设,资本金约1万元法币。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因物价飞涨而停业[2]。原围墙和石库门已毁,现存房屋三进,坐西朝东。前进为大厅,为硬山顶。二、三进为口字形布局,两边有一间两层厢房。目前作为新场历史文化陈列馆使用。2014年4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其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3][4]。
参考
[编辑]- ^ 阮仪三,袁菲,葛亮著. 新场古镇 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与传承. 上海:东方出版中心. 2014-09: 83. ISBN 978-7-5473-0698-7.
- ^ 朱晓峰主编;《南汇金融志》编纂委员会编. 南汇金融志. 北京:方志出版社. 2004-07: 35. ISBN 7-80192-254-9.
- ^ 上海市浦东新区文物保护管理所编. 浦东文化遗产 不可移动文物.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6-10: 20. ISBN 978-7-5325-8039-2.
- ^ 国家文物局主编. 中国文物地图集 上海分册. 北京:中华地图学社. 2017-01: 136–140. ISBN 978-7-80031-6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