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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工体不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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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體不敗提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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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目曾遭提删,提删理由不明不白,最后处理更是草率,留此为证。 —— yunner ~找我算账~ 2009年12月3日 (四) 18:11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維基百科不是辭典、說明書或術語指南。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n Macanese 2009年11月26日 (四) 23:05 (UTC)[回复]

(:)回應:这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内容,除了俱乐部,还有国家队的内容在其中,这只是俱乐部足球文化的一个平行线,和俱乐部条目的侧重点不同,如果你不了解中国足球文化,怕是很难认同,恕无法合并。 此外上述意见已和提删理由风马牛。—— yunner ~找我算账~ 2009年11月27日 (五) 10:11 (UTC)[回复]
(:)回應:如果你只看到几万人的京骂和激光灯,已经基本上是偏见了,很扯淡,根本犯不上一驳。 —— yunner ~找我算账~ 2009年11月27日 (五) 20:13 (UTC)[回复]
(*)提醒:請集中回提刪事項之上,不要藉此在這指控有關人士的行為,感恩。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11月29日 (日) 11:51 (UTC)[回复]
(:)回應:要求合并请阐释理由,否则难以认同,谢谢。 —— yunner ~找我算账~ 2009年11月29日 (日) 03:10 (UTC)[回复]
(:)回應:之所以会有合并到“体育场”和“俱乐部”两种意见,恰恰说明此条目涵盖多方面,不适宜合并。而目前讨论内容已与提删理由不相干了。 —— yunner ~找我算账~ 2009年11月29日 (日) 18:40 (UTC)[回复]
(:)回應:合并到工体条目也会有问题。“工体不败”更多的指的是事件或者一个时代,与工体本身没有绝对的逻辑联系;另外,如果今后有维基人编写“金州没有眼泪”这样的词条,也有可能被合并到大连金州体育场,但是这两者是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的。比赛是运动员踢出来的。—独语者向他开炮 2009年11月30日 (一) 10:07 (UTC)[回复]

已重定向—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2月3日 (四) 04:00 (UTC)[回复]

目前该条目内容不多,工体条目内容也不多,合并的确要好一些—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2月4日 (五) 03:40 (UTC)[回复]
  • 根据讨论结果,一共3票支持保留,2票赞成合并至俱乐部,1票赞成合并至体育场,2票支持合并,但未标明合并至何条目。你把条目合并至工人体育场显然不妥。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将条目保留。另外,支持三票均为对北京足球领域较为了解的人士,从持合并意见的维基人的分歧也可看出,该条目确实不适合合并至其他条目。另外同样类似的条目如“上帝之手”等均为类似的例子,完全有必要独立条目。我认为在没有共识的情况下,不应该合并,请斟酌。此外,提删理由本身就很牵强。在等到您回复之前,我不会再作任何回退操作了,以免回退过三。 —— yunner ~找我算账~ 2009年12月4日 (五) 03:37 (UTC)[回复]
  • 工体不败其实是中国职业联赛初期的一个现象,实际上和工人体育场本身确实没有什么关系,该条目主述历史背景,而工体条目则是介绍体育场。两个条目均有发展的空间,另外这个条目的长度不能成为合并的理由吧。 —— yunner ~找我算账~ 2009年12月4日 (五) 03:49 (UTC)[回复]
  • 无意冒犯,请问是否介意我恢复该条目,并将上述讨论拷贝至讨论:工体不败?毕竟提删理由本身就不成立,而通过讨论也确有保留之意义。如您不反对,我将恢复条目以加修正,谢谢。 —— yunner ~找我算账~ 2009年12月4日 (五) 04:28 (UTC)[回复]
毕竟这是在工体发生的事情,合并未尝不可—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2月4日 (五) 05:48 (UTC)[回复]
  • 如你所说,这一系列的事情确实发生在工体,但是和体育场本身无关。就如亚洲杯在工体举行过决赛,但是不能把那场比赛也列在条目中一样,因为叙述的主体和侧重点大相径庭。工体不败这一现象在历史中客观存在,同时也反映了当时中国足球的社会问题,它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载体,而工体不过是一个舞台,要是把这个事件本身和舞台混为一谈就不合情理了。更何况,很多人对“工体不败”这个事件并不清楚,真正是谁不败,怎么不败,在理解上都有偏差,而这个单独的条目对这个事件前因后果进行了介绍,也对一些提法进行了释疑。我很难理解在中国体育界有如此关注度的事件无法在维基立足。回到提删讨论,正如我之前所说,提删理由(词典类词条)首先就不成立。而过程中也只有一个维基人赞同移动到体育场,在程序上也未见得合理,所以请您再考虑我上述建议。这个操作是您完成的,所以我还是希望和您达成共识,然后再恢复条目。 —— yunner ~找我算账~ 2009年12月4日 (五) 06:15 (UTC)[回复]
我其实对条目本身并没有非常强烈的意见,既然您坚持,最好还是在讨论页等一两天,看看是不是还有人有不同看法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2月4日 (五) 12:35 (UTC)[回复]
好的,两天内如果没有维基人提出异议的话,我就恢复条目,谢谢理解。 —— yunner ~找我算账~ 2009年12月4日 (五) 15:14 (UTC)[回复]
因已达成共识,遂恢复条目。 —— yunner ~找我算账~ 2009年12月5日 (六) 22:0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