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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生者傳記原則作出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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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發現來自IP 183.178.115.99的編輯,涉及片面之詞,甚至人身攻擊,本人詳細參照生者傳記準則後,決定移除183.178.115.99的編輯。亦請各維基編輯注意,根據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7068/details/2567 ,183.178.115.99是DAI ADORU的慣用IP,此人在獨立媒體的言行相當乖異,請小心此君針對獨立媒體或相關條目的編輯。Martinoei (留言) 2010年11月3日 (三) 19:49 (UTC)[回复]

請樓上的黃世澤先生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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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忘了自己的密碼,所以我不登入而編輯,而既然維基又容許ip用戶不登入而進行編輯,那請問黃生,是否能夠讓你對此借題發揮?

我做每個編輯沒想到要改動自己的ip,因為我沒有閣下一般的巧設心機,而事實上以ip去定奪一個人的身分是不容任何人抵賴的,但任你再「拖」幾多「馬」來,對人廣宣但又要混淆言詞「這個dai adoru又搞事,請去封殺他」,都是非常不道德的,黃生你會不會覺得你自己很多所作所為其實太像你聲稱討厭的中共?今次,你就像外交部四處向歐洲各國發出警告不要支持劉曉波一樣,還望閣下不會認為自己站在道德高地。

「生者傳記」準則本人在編輯條目之前早已了解,恐怕是先生你在曲解傳記的原意,言行爭議既是出自當事人,而條目內文又有來源支持,相信這已滿足維基來源方針,不見得你個人單方所不願意看到的就有理由移除,反而我所見到的事實卻是黃世澤先生也對自己的批評亦相當隱惡揚善,由於閣下的前科太多太多,由你去做道德判官?對不起,我不認為你有這種資格。

閣下指條目內文「涉及片面之詞,甚至人身攻擊」,實屬閣下的安插罪名,首先,被閣下移除的每句都沒有你所指的「攻擊」成分,如你覺得哪句有問題的,有「涉及片面之詞,甚至人身攻擊」的,你務必舉出來,而不是不先討論便立即移除,你這種做法反而才是片面之詞並讓死無對證,那才是是維基方針所不容許的。可是黃世澤先生你卻從來都是這樣,取鬧別人永遠無理,單是閣下這篇《對網絡流氓唔使太客氣》[[1]]便足以讓任何人看到你的本人的偏見,但就和你很多前科一樣,同樣是為罵而罵,黃世澤先生,你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指罵別人是「五毛」、是「流氓」,但當別人持有理據,你卻可以玩任何手段包括法律去打壓別人,請問那又是甚麼邏輯?

就是你的blog,我們大致上都可以看到你的為人,既有各式各樣的「封殺異見政策」,又不容許別人就你的文章作出批評,就連c&p轉載都要恫嚇網友「侵權」、「以法律處理」,這種只有你批評別人不容別人評價你的行為,實在令人嗤之以鼻!我想,就是李+x要箝制言論都會被全港市民唾棄,所以,黃生如果有閒錢有空閒時間,我會建議你多做慈善濟世的事,請用於更有意義的事上面,而不是濫用自己時事評論員之名去不斷打壓抹黑與你意見不同的任何人士,又或者試圖以錢去通神,以為郁d就告人誹謗你就能「買取你想要的正義」。

再說,黃世澤先生,以下是你的維基用戶頁所列舉的原則,

個人編輯維基百科堅持的一些原則

  1. 反對濫刪主義,任何未與原作者協商的濫刪行為,都是破壞維基百科。
  2. 儘量根據現有的學術標準行事,維持嚴謹性和中立性。
  3. 有參考書目可循的,都會提供,讓讀者多看書。
  4. 我知我在網上網下仇家眾多,那些搞事的言論,我會毫不猶疑地刪掉。

首三點原則,你背道而馳,第四點,則極其我中心,甚麼是搞事?誰是你的仇家?你會毫不猶疑地刪掉?「反對濫刪主義但又會毫不猶疑地刪掉些搞事言論」?這是甚麼原則?請問你是誰?這種的大佬?甚至神?

黃世澤先生,相信沒有太多人對你砌生豬肉,就連陶傑先生都對你有所評價,說回維基,還請黃世澤先生不要再因人廢言,濫用方針,閣下一直聲稱「反對百無一用是書生在中文維基的獨裁暴政」,可是我們所見到的,反而是你在獨裁暴政,試問,如果你比書生早在這裡上位,你可以說自己不會比他更獨裁更專制嗎?

再者,黃生你的一句「此人在獨立媒體的言行相當乖異」,也明顯屬於閣下基於自己立場而產生的偏見,對本條目的章節移除也屬於隱惡揚善的河蟹,「請小心此君針對獨立媒體或相關條目的編輯」也反映閣下的陰謀論,反過來,我們看到的原來是閣下將dai adoru視為洪水猛獸,都是「有所居心」的,這種因人廢言的態度是否更值得商榷?

adoru

閣下在這裡、網典以及香港獨立媒體的事跡早己家傳戶曉,閣下用什麼理由都好,你塞入的文字早把你的用心暴露出來,這件事,我己經通知了妙詩人以及這裡管理團隊。Martinoei (留言) 2010年11月5日 (五) 19:54 (UTC)[回复]

又再一次因人廢言,不能理據說服別人,你通知誰是你的自由,但是非黑白並不是一個黃世澤說是就是,說不是就不是,再說,妙詩人還不是一個有前科的所謂管理人員,無所不用其技最終只能用上行政暴力,就不要說自己很有原則,「閣下用什麼理由都好」?請注意,指摘是你給我的,就請你負上責任陳明,不要經常「閣下在這裡、網典以及香港獨立媒體的事跡」一派的口吻,閣下不是說過要控告網典,說那裡對你非常不中肯的嗎?每提到你的都是不中肯,但提及你的「眼中釘」就「家傳互曉」?提提你,你在網絡上所流傳的事,和很多網友的紛爭包括你打壓異己的動作可更惡名遠彰,無視自己問題只能以「閣下在這裡、網典以及香港獨立媒體的事跡」作為你的理由,你這個人是不是有點奇怪?

adoru

閣下有以理服人過嗎?不要搞笑了。Martinoei (留言) 2010年11月5日 (五) 20:19 (UTC)[回复]

關於DAI ADORU發動編輯戰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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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退回183.178.115.99所有編輯的原因:

  1. 他所謂的來源, 都是他個人在他處發表的意見,並不可視作可考證來源,這根本是原創研究。
  2. DAI ADORU與香港獨立媒體以及林輝有爭拗,並根據內容,本人有合理懷疑相信,有人故意作出破壞。
  3. DAI ADORU過往亦有足以被封禁的破壞紀錄,不單在中文維基,在相對寬鬆的香港網絡大典亦發生。

基於以上理由,本人必須作出回退,直至183.178.115.99停止行動。本人亦不擬與DAI ADORU或可能之分身作任何討論,亦無必要。2010年11月5日 (五) 20:28 (UTC)

必須澄清,發動編輯戰的是黃世澤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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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澄清,

1.發動編輯戰的是黃世澤先生而非本人,

2.被黃世澤先生移除的條目章節,有來源印證,黃先生聲稱「條目片面又有人身攻擊」, 實屬安插罪名,生安白造,

3.黃世澤先生將「他所不能容忍」的都視之為「破壞」,並先斬才後奏於管理員,實屬抹黑和誹謗,

4.如果有人不同意條目的內容,應先使用討論頁討論問題所在,又或者幫忙加入不同意見資料於條目之內,以作平衡,但黃先生並沒有這樣做,

5. 黃世澤先生亦已有多次扶持其本人及其友好名聲的前科,手段同樣是隱惡揚善。

事實上本人撰寫的章節都帶有來源,要將之粗暴地,不先討論情況下回退的,是黃世澤先生本人;他可以對條目提出意見,但就不可以無理回退,事後抹黑別人是很可恥的行為。

另外,本人在他處發表意見,作為第一身的是否就不可以作為來源,或者有討論的空間,可是,事實上參與該處的討論的不只我而是另有多位網友參與,黃世澤先生卻將與他有別的一方意見都說成是來自本人,硬要說這是不可靠來源,說穿了是否黃世澤先生本人有意在維基控制輿論達至「和諧」大家應該深思。

而事實上「要求刪除示威片段事件」的討論本人並無參與,但卻屢被黃世澤先生一併回退,我會疑惑這是不是黃世澤先生的混水摸魚,黃生僅志在消音,並消得乾乾凈凈。

還有,我無疑是有封禁紀錄,但絕對不屬破壞,理由我已多次陳明不贅,但我相信即使有封禁紀錄,而今次的編輯可是完全根據方針情況下編寫,反而,黃先生未能根據方針辦事最後要端出「別人有所前科、並非好人」,這是對一個已經解封的人的不公平,至於網典那裡怎樣,相信亦和這裡的討論無關,如黃先生認為「adoru在網典被封」是一個必要的參考,我也請管理人員了解,黃世澤先生也擬控告網典有關其同名條目「不中肯」,也在那裡打過編輯戰,我會感到奇怪的是,何以黃世澤先生有操控事實是非之能力,是否只基於黃先生一人的喜惡?

最後回應黃世澤先生︰我的理不成理的話,請指出我哪裡出了問題,但很可惜一直以來閣下從來沒有指出,只擺出一派「不屑同佢辯論」、「解釋都費事」的態度,但卻無理取鬧地將異見者冠以「流氓」,我看,閣下這種「不屑同佢辯論」、「解釋都費事」意即「理由莫須有」的態度,我倒要反問閣下有以理服人過嗎?不要搞笑了。

adoru

DAI ADORU,你看清楚自已引用是什麼東西,全部你自已寫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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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閣下的手筆,你就是DAI ADORU
#[3] <- 所謂個別網民,又是DAI ADORU
#[4] <- 這裡網民質疑,又是DAI ADORU
#[5] 最好笑這個,你和翁文鏗粗言互罵都可以是可引用來源?

Martinoei (留言) 2010年11月5日 (五) 21:23 (UTC)[回复]

黃世澤先生你就只能一味的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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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說,你就只能夠將我寫的給端出來,但其他網民寫的呢? 我僅是基於事實而寫,可是,黃世澤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指罵不同意見這為五毛,有關這個章節,竟然也被清理得乾凈,哪清道夫是誰?是你,黃世澤先生你就只能一味的刪嗎?指罵別人的你移除該章節,你的用意只有你才最心知肚明。

我很奇怪黃先生為何只能僅舉出這些,不是去協助完善條目,而是要「剷除」所有他不想見到的,說穿了是否黃世澤先生本人有意在維基控制輿論達至「和諧」 值得深思。而事實上在fb上「要求刪除示威片段事件」的討論本人實則並無參與,但卻屢被黃世澤先生一併回退,而所以被刪,卻被黃上面以「最好笑是這個」為由刪除,查實該個來源旨於引用獨媒引述事件,與黃所指的「你和翁文鏗粗言互罵」根本沒有關係,再者,本人在該數節中舉的並非僅黃先生上面所舉出的幾個來源,黃先生此舉無異於將來源以偏概全,另外,根據匯报務所必須符合的當中兩則條件﹕1. 所报告的编辑必须是破坏,而不是编辑争议 2. 所报告的用户必须已经得到警告,屡禁不止的破坏才应汇报至此 基本上黃先生的報告並不能滿足以上兩點,因為這基本上不是破壞而是編輯爭議,只是僅他一人聲稱有問題而他不欲觀之的章節而已,同時黃先生並沒有使用討論頁先作討論,而他亦沒有協助改善條目,無疑存在自相矛盾,另外,本人認為黃先生在「舉報本人」之時,每採用一些籠統而過於簡單的描述,僅聲稱本人在「破壞、生事」,恐怕這種舉報是濫用報告機制但卻誤導管理員,我會疑惑這是不是黃世澤先生的混水摸魚,黃先生的心機設計僅志在消音。

編輯者黃世澤聲稱條目被破壞,實情是他要箝制既有事實,將條目無理整頓反而是有破壞無建設的舉措。

adoru

聲明︰有關黃世澤給本人的私人信息及本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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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11月6日 (六) 05:49,黃世澤先生曾經給我以下留言︰「Information.svg 請停止一切無建設性編輯。閣下編輯已對維基百科構成破壞,亦已遭回退。如果您仍需要進行測試,請使用沙盒。敬請合作。Martinoei (留言) 2010年11月6日 (六) 05:49 (UTC)」

及後,本人欲回覆黃先生,並於2010年11月6日 (六) 06:15 在其對話頁留下以下訊息︰「黃世澤先生,閣下將帶有來源的章節移除,而在移除之前卻繞過討論,而來源包括但不限於本人,但卻被你冠以種種口實,在閣下意欲隱惡揚善、言明杯葛單方意見的心態使然,反過來閣下種種舉措才算是破壞,請閣下不要再裝模作樣,多謝。」,本人相信我這則回應僅表明立場,並無惡意攻擊,旨在陳明現實狀況,但,黃世澤先生卻在2010年11月6日 (六) 07:33將我的留言給刪除。

有鑑於本人曾於某管理員的對話頁留言,卻被對方單方強詞「信息屬於滋擾」,最終演變為被停權不能編輯,本人實有必要在此聲明並以正視聽,並將黃世澤先生給我的信息,以及本人回覆他的原文在此披露,本人給黃世澤先生的回覆同樣沒有攻擊成分,本人實不明白為何黃世澤先生要在其對話頁移除本人給他的回覆。或者,在他的園地總是容不下任何有關他的負面評價。

有關黃世澤先生的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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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澤先生也曾向管理員「舉報本人在破壞」,不過,就正如本人早前說過,黃世澤先生將編輯爭議看成破壞,這是舉報機制所不適用的,另方面,舉報機制要求舉報者必須在「已發出警告」後,問題編輯者又不回應的情況下,此項舉報方能成立,可是,黃世澤先生一直沒有按照機制順序去做。

黃世澤先生首先擺出來的是不欲溝通的態度,並言明不會回應本人,直至本人質疑其「舉報」的理據不足,黃先生才急急給我一發信息,也就是2010年11月6日 (六) 05:49那段「請停止一切無建設性編輯。閣下編輯已對維基百科構成破壞」對本人發出的疑似警告聲明的信息。

然而,本人既不認為也不認同黃世澤先生為求打壓異己封殺言論而來的所作所為,這「遲來的警告」也不足以讓他的打壓行為變成合理,黃世澤先生在不事先討論的情況下立即刪除「他所認為的問題內容」,這是事實

總結黃世澤先生的所謂舉報,有幾點值得質疑----

1.本人對林輝及獨立媒體存在意見,但並不代表由本人編輯相關條目必然存在惡意攻擊,本人所舉出的各點都有來源支持。

1.在林輝的條目中,「要求刪除示威片段事件」、「與劉慧卿和黃碧雲的粗口爭議」、「同時身為記者編者,文章屢被推介」、「施政報告未發表就"預言"置安心計劃」等,以上種種言論行為確實出自林輝本人,即使dai adoru和其他網民在事後評價林輝甚麼,也不能改變林輝「豁了出去」的所言所為。

1.理由同上,獨立媒體輿論單一化並非僅本人一人感覺,將不同意見人士扣上帽子也是事實,黃世澤先生屢次移除此點,正如被他刪去的條目所撰︰乃因為黃世澤先生也曾經做過這種抹黑別人的事,若說「dai adoru與林輝有爭拗所以不能編輯」,我會奇怪為何黃世澤先生又可以將自己的黑暗面給移除,我想,這是舉手不回的。

1.本人或有在個別議題上發表過意見,但本人並非獨行,亦有其他網友與我觀點立場相近,由於觀點出處包括但不限於本人,斷沒理由將這些「與黃世澤先生有別」的意見都給轉化看成是「dai adoru在生事」----黃世澤先生聲稱dai adoru跟林輝及獨媒有紛爭,所以無權編輯,「跟某某因有過節所以其編輯要移除」,這明顯是因人廢言,帶有偏見的判斷。

1.黃世澤先生以有形之手撥弄是非,根本就是聲稱要反對到底的「濫刪主義」︰任何未與原作者協商的濫刪行為,都是破壞維基百科-----這是黃世澤先生用戶頁所說的定義,但我們可以看到的是黃先生非常自相矛盾!

1.黃世澤先生口口聲聲adoru在破壞條目,實為黃世澤先生在破壞條目,而黃生向其他管理員籠統但含糊地反映「adoru在破壞」,這是濫用投訴舉報機制及抹黑。

1.既然條目本身不容挑剔,黃世澤先生聲稱「這個dai adoru在維基 / 網典有封禁紀錄」,明顯是在負隅頑抗,企圖引導管理員思想。

adoru

由於受User:Crazy_daisuke使用IP帳戶的編輯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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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經尋求半保護。維基並非解決私怨場所,謹謝。Littleguy留言2012年12月28日 (五) 17:44 (UTC)[回复]

無意將一個本屬編輯爭議的問題四處張揚,但如果有人要四處撒野又混淆視聽,在下也只能將實情重貼於此。
樓上請不要含胡其詞混淆大家視聽!這裡沒有人有私怨,安插罪名和扣別人帽子不足以讓你破壞條目的中立性,而且發動編輯戰的好明顯是你吧!一而再再而三的惡意推定別人的編輯,自己卻沒有提出自己回退的理由,別人的編輯哪一段有問題你又從無指出,只是一味的回退,請問這是誰人發動編輯戰?沒有反省自己的問題反而諉過於人,技窮轉用抹黑手段更是令人討厭。
另請各位了解此人想要捍衛的編輯版本,[6],內裡都是只得揚善,甚至連「他與另一八十後社會運動者陳景輝常被人合稱為『美點雙輝」」都可以寫得出來(被人合稱?被誰?連來源也沒有!),請問這麼「粉絲向」又不專業的內容可以出現在維基嗎?
而這個編輯版本[7]則比較傾向反映事實,也有來源可證,但就是因為內裡有「此位要求保護頁面的人兄」不欲觀之的章節,就被他屢次無故回退,維基到底是誰的園地?124.244.210.156留言2012年12月28日 (五) 19:31 (UTC)[回复]
你個人想公器私用,用來報與他的仇怨,又用IP帳戶,你不認為你自己的行為十分醜陋?Littleguy留言2012年12月29日 (六) 06:42 (UTC)[回复]

User:Littleguy不斷破壞條目和搗亂維基,懇請管理員對此人作出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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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你煩不煩?不停的拉布,但卻是圍繞我已經回你的事上面,而且我已經回應你太多,但你文也不願去爬永遠只是回帶,永遠活在自己的世界,自己不理解的都聽不入耳,更甚是要全世界都要陪你做鴕鳥?不遵從維基方針不特只,還要繼續將自己破壞條目的惡行諉過於人,如此盲目粉絲,也太是非不分!我與林輝有什麼仇怨?我要公器私用?請問我是社運界的?是政治圈的嗎?我只是一個網民,你頂多可以說我看不下這個條目充滿貼金肉麻味,所以我才為條目補充,全部基於事實!我們對政府工商界的要員言行失慎都會發言譴責,為何林輝可以例外?為何他的言行惹來外間批評質疑維基就要為他服務,將他的條目河蟹到成為一個只有為他歌功頌德的園地?這是誰人在公器私用?

另外有關ip編輯問題,人兄你在我的討論頁留言,及後我在先生你的討論頁[8]回應,自問理據詳盡,但閣下沒有(無法)回應不特只,還強言別人「騷擾用戶」,請問大家,這可不可以稱之為輸打贏要?只是因為條目你不欲觀之就要在這裡搗亂?無理回退、打編輯戰、從無善用討論頁、從無(根本就無理據在手)提出你的提刪理由,於是就來抹黑中傷編輯者,你這個在維基不守法的破壞者憑什麼在這裡說三罵四!?還要大言不慚的想要封禁別人?你的手段除了抹黑人還會有其他嗎?真是沒有最醜陋,只有更醜陋!

現本人懇請管理員留意,在林輝條目User:Littleguy正在以無根據的罪名對本人作出誣蔑和人身攻擊,但此人從來無交代他不斷回退本條目的理據,並籠統指本條目被ip用戶發動編輯戰,誤導管理員和維基人,實情是此人一直企圖將條目扶持為一個只有個人宣傳貼金味濃的愛好者網站,蒙閉網民知的權利,此人已受過警告,此條目也被管理員半保護為一個內文陳述較為中立的版本,但此人卻依然顧我,其瘋狂程度已經達至擾民,為了維基的長遠著想,懇請管理員對此人作出封禁。124.244.210.156留言2012年12月29日 (六) 17:27 (UTC)[回复]

如此改動,並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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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並不熟識維基的程序,如果錯漏,敬請原諒。

本人曾對此 IP 的修改作出回退,因為此人的修改實在只是針對林輝一些無關痛癢的事情,這些事情欠缺公共性、無論網上或主流媒體基本上只有極少討論及注意,特別是最後一點在獨立媒體貼文的問題,實在是雞毛蒜皮得過份,篇幅卻遠比林輝本人整個生平還要長,本人認為這是對林輝的人身攻擊多於公正持平地紀錄林輝的生平。

而一直以來,只有此 IP 的此人執意要大幅更改此維基項目的內容,特別是過去他亦曾發動過一次編輯戰,也是同樣內容。這一人的意見,既有許多反對,更不應該駕馭其他許多編輯者所作的編輯。所以我認為,應該回退此 IP 所作出的惡意修訂。

liveabetterlife留言—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7.97.160.83對話貢獻)加入。

對於有人聲稱編輯者寫的是「惡意修訂」,我想大家倒不如了解為何有人特別喜歡因人廢言。惡意推定固然是維基所不認同,但觀乎閣下與Littleguy的編輯歷史,如果大家要陰謀論也大可質疑你倆都屬「親社運人士」,所捍衛的只是對林的美言而已!你要將本條目主人公在公眾議題上面有爭議的問題稱為「無關痛癢的事情」,可是林的事情在城市論壇電視節目曝光,其撰文也廣見於報章,網民的反應也廣見於香港不同的討論區,那又怎可說是「欠缺公共性、無論網上或主流媒體基本上只有極少討論及注意」?就算是,你最多只能加個「來源請求」模板,理不直氣不壯不代表你們可以粗暴,你們根本就無理由無資格將條目回退!我們對政府工商界的要員言行失慎都會發言譴責,敢問為何林輝可以例外?為何他的言行惹來外間批評質疑維基就要為他服務,將他的條目河蟹到成為一個只有為他歌功頌德的園地?這是誰人在公器私用?又,樓上舉出的所謂例子:在獨立媒體的貼文問題又「如何雞毛蒜皮得過份」?相反,連林先生有旅行的打算、去過哪裡旅行、「與陳景輝合稱美點雙輝」都被記在維基,恐怕這才是雞毛蒜皮得過份。再者,就是這個「如此改動,並不合適」也只是籠統其詞,而所謂編輯戰,也只你二人在不斷無理回退,但從來沒有指出哪句哪節有問題,可見閣下以上留言明顯是偏頗不公不中立的判斷。指編輯者跟林輝「有私怨」之說也屬惡意抹黑,我們見到的事實是有人對本條目特別加護,我們又可不可以說這些人跟林輝「有私情」?124.244.210.156留言2012年12月30日 (日) 11:20 (UTC)[回复]
同意,而且應封禁有關IP。Littleguy留言2012年12月30日 (日) 06:12 (UTC)[回复]
要封禁,應該封禁不斷破壞維基,不斷滋擾管理員和維基人的閣下才是。以用戶以ip編輯為由大造文章轉移視線,根本就是想淡化你的破壞行為,而將別人編輯維基看成惡意,這是維基方針所不認同。如梁美芬於立會揶揄議員,表示「理解對方上綱上線」,即被議員質疑她惴測議員動機違反議事規則,我很不明白一些常將公義掛在口唇邊的人會做出同一種惡行來124.244.210.156留言2012年12月30日 (日) 11:20 (UTC)[回复]

本人認為,如果要將一個人在網上的片言隻字都記錄下來,這並不是維基的作用,甚至這種事連網絡大典都不會做。維基應該是針對當事人有公共性的表現和事件進行記錄,具體指標包括傳媒的報導、廣泛的公眾討論等。像林輝的「美點雙輝」稱號,多次在報章出現(其實也是由信報紀曉風開始用此名稱的),甚至林輝的旅行,也曾多次接受雜誌採訪,現時亦在多份報紙連載有關專欄,這些記錄都是合理的,因為能充份反映出他的現況和公共身份。

反而 124.244.210.156 的屢次修訂,均是將雞毛蒜皮的事情放大,特別是獨立媒體刪文之類,根本是非常小的事,只因有人心存不憤,在一而再再而三的想要藉維基的修訂報復(可參見此條目一年前的編輯戰),本人認為這正是在濫用維基開放編輯的機制。 liveabetterlife留言) 2013年1月8日 (日)

那麼,請問你「美點雙輝多次在報章出現」到底有多少次?那「美點雙輝」到了「全城公認」的知名度了嗎?即使在報章出現過又如何?請問這裡是他的粉絲頁或愛好者網站嗎?何況過去現在從來沒有人加入來源。還有旅行也是,過去的編輯版本完全不屬維基化的記述,現在的編輯版本已有清楚交代,旅行如果是有關保育之行,維基當然可以記載,但他有什麼計劃,將會怎樣怎樣,與維基及網民何干?還有,開頭你說什麼「這個人有公共性」,他想去那裡旅行風花說月歡樂今宵就「那麼大公共性」,當他失言失行受到非議之時為何又會「失去公共性」?他的問題好像「要求刪除示威片段事件」、「與劉慧卿和黃碧雲的粗口爭議」、「同時身為記者編者,文章屢被推介」、「施政報告未發表就"預言"置安心計劃」等等,這些說大不大,說小又可不少的事件居然可以被你稱之為「雞毛蒜皮」!真的只有一兩網民覺得他有問題嗎?真的是別人放大了看他嗎?相信大家都能看到你的偏頗和輸打贏要!還有我想請問「獨媒刪文」又跟「林輝這個條目」有什麼關係?閣下在討論這個條目還是始終要因人廢言?還有什麼是「只因有人心存不憤」?惡意推定編輯者,說穿了還不是一些親社運的「朋友」在負隅頑抗,別人就一定是惡意,這些「名人」錯用數據作出問題評論資料錯了都懶得做更正,他惹人非議反而在你眼中原來「沒有公共性」、更只是「雞毛蒜皮」的事?社運界的人是不是就有特權有發言空間就可以亂說話?話說錯了受到批評又全都是「惡意攻擊他」嗎?相反,林先生攻擊人是電視畫面都可見到,他甚至會將自己侮辱別人都看作只是「雞毛蒜皮的事」呀!就根本就和你這位林粉一模一樣側側膊企圖唔多覺呀!如果有人還是要惡意推定別人「寫衰他一定是『心存不憤』、『有私怨』」,那麼,觀乎閣下這種愛好者的口吻又是不是跟林生又「有私情」?本人也認為林輝濫用言論自由呀,你要護短又是不是太過難看了?

又是「有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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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nga不符合Wikipedia:可靠來源,拿xanga為ref的「有網友認為」的批評可刪。

inmediahk是個人註冊了帳號就可以發表文章和留言,拿inmediahk為ref的「有網友認為」、「有網友舉出」、「網民質疑」、「網民認為」的批評可刪。

--Mewaqua留言2012年12月31日 (一) 15:35 (UTC)[回复]

網民不能夠認為?難道網民都是孫悟空的毛變的?為何一個「名人」可以事無忌彈善用他的影響力去散播錯誤信息,而網民只是提出合理質疑就不可以?說到底是不是只是這裡有人出於個人喜好生怕公眾的反應被記載於維基,才會無所不用其技的負隅反彈?閣下所強調的「網民不能做來源」與「可靠來源」一頁所提到的根本完全是兩回事!獨媒常被人冠以「媒體」,不算是BBS、新聞群組或Blog,而且網民留言是直接跟撰文者互動,留言者屬誰甚至名不經傳都不重要,重點是言之有物與否!不要以為從Wikipedia:可靠來源斷章取義籠統拋出幾句就以為可以誤導大家!裡面的方針如是說:「由於沒有其他人能修正檢查,所以這些材料非常可能不正確、誤導、為個人做宣傳、隨意、依靠謠言和不可靠的甚至是愚蠢的來源作出的」,既知有個人宣傳意味的都不應該寫到條目之上,為何為林先生貼金的方方面面都可以被容許出現在維基!?另外,該頁方針亦有提到:「但也許是非常有智慧的,謹慎的人想和世界分享他的知識。可是我們無法辨別屬於哪一種,訪問一個不知名人的個人網站如同去看電燈桿上的招貼,所以不能作為可靠的來源。」這裡所說明的是一個不知名的人當然不足以成為可靠來源,但這裡並沒有說明「哪個網上平台、哪個身分的人不能作為來源」,再說,發表文章的名人在不同的媒體平台錯用數據誤導公眾,網民提出質疑是基於合理懷疑且列舉資料,完全印證該頁方針所說的「多方獨立確認的來源是可靠性的好指引。如果幾個來源都獨立地查證事實或主張,這比沒有查證的更可靠」。可見說「網民不能做來源」根本就混淆視聽!不要以為胡假虎威說句「不符合可靠來源」就可以肆意亂扣帽子。124.244.210.156留言2012年12月31日 (一) 16:46 (UTC)[回复]
(:)回應,笑死我了,原來inmediahk的「網民認為」是「疑似是你的帳號的留言」,不單不是可靠來源,還有利益衝突之嫌疑。--Mewaqua 2012年12月31日 (一) 18:21 (UTC)
補充:
1. Wikipedia:生者傳記:「決不要將自行出版的書籍、雜誌、網站、網絡論壇、網誌(即Blog,又稱博客或部落格)、微博客(如twitter)作為和在世人物有關的資料來源」,「由讀者或網友留下的貼文絕不可作為來源使用」。
2. 你說的「留言者屬誰甚至名不經傳都不重要」正好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3年1月#大街上随机采访民众的言论是否应被引用被其他人否定了。
--Mewaqua 2012年12月31日 (一) 18:42 (UTC)
1.閣下新的補充並未能釋除上面本人提到,由閣下提出的方針問題和疑點;
2.本人只屬網民其中之一而且只屬我的個人意見,但同時亦有其他網民質疑林輝的撰文及言行有爭議之處,我很疑惑閣下聲稱自己是維基編輯/巡查員,居然可以如此偏頗,跟一些人將編輯者的身分妖化大造文章,強指屬於甚麼利益衝突,但同時卻在抹剎為數不少的其他網民意見;當然對於一些人而言他們當然樂意見到條目被河蟹至一個只有美言的編輯版本,閣下是否要跟這類人淪落為這種極差劣的人格品格?
3. 現時條目的編輯版本,語調行文已經相當中立並根據百科全書式的語調撰寫,反而,反對者從未有提到條目有何問題,只是一直因人廢言,但明顯林輝確實存在條目所述的爭議之處。反對者連甚麼句語應該改善都從沒提出,而是一刀切的將所有他們所看不下的負面評論都刪除了,這完全是破壞行為而非編輯爭議,因為那些人一直以來連議也沒議。
4.你所與出的「互助客栈/条目探讨」連結,根本網民立場參半,我看不到被所謂「其他人」否定是具有什麼權威性需要遵從。曾有人在討論說:「任何人均可掛上路人甲的名義,對他人作出人身攻擊。從這點看其內容缺乏中立性」,但網民對林輝的質疑是否屬於生安白造和誣蔑甚至人身攻擊?顯然不是,相反抹黑別人的明顯是這條目的主人公,相關連結也可證明,網民對他的質疑並非人身攻擊,當中更有網民是以數據資料和實例去反駁林輝,顯然這與「随机采访民众的言论是否应被引用」屬兩回事。
5. 生者傳記的方針,當中有章節如是說:「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但有關林的爭議點完全是有來源證明的,即使剔除網民對林的評價情感,林輝確實有做出各種爭議言行在先;同時,現行的編輯版本已經滿足「從可靠的第二手來源中獲取」,也不會導致條目出現偏袒,再說,這也不是少數人的觀點,如果要將高登等的討論區網民意見都計算在內就更加不屬少數,但方針既說討論區留言不計,那引入獨媒網民所質疑的重點也不為過,正如上面都說過,那裡一來不是BBS之類的地方,二來網民的質疑是以理據回應林輝的。
6. 本人和其他網民對條目主人公並無羅織入罪的意圖或主張,要強言我們「寫衰他」或與他有仇怨之類,對個別編輯者作出惡意的意圖揣測,這也違反了維基的善意推定,讓人感覺並非有編輯者與條目主人公「有私怨」,相反為個別人士貼金兼凈身,只是有人公然在瓜田李下將「私情」坦蕩。再說,本人在編輯本條目之前之後都有編輯不同的人物機構條目,撰寫任何爭議均嚴守中立原則,如果要為了一些人去將林輝這個條目河蟹,這就是對其他條目的主人公和全球維基讀者都不公平。124.244.210.156留言2012年12月31日 (一) 19:43 (UTC)[回复]

124.244.210.156留言2012年12月31日 (一) 19:43 (UTC)[回复]

  • 為何124.244.210.156不用Crazy Daisuke戶口登入,因為有部分「有網民」認為的作者就是他,如果維基可以容忍這種鬧劇發生,那是一件很可哀的事。
為何?不是已經回應了你嗎?只是有人生怕自己的討論頁滿載自己的惡行斑斑,觀乎你自己的討論頁以及其編輯貢獻紀錄,就會清楚你做過什麼好事來。被人揭發惡行所以才要這樣抓狂,你是某某的粉絲就可以亂來?為打壓別人又無所不用其技,連自己的討論頁都要回退,實在感覺可笑,自己要在別人的討論頁撒野,卻又容不下別人回應,甚至生怕自己的惡行被聲討被公開,於是連自己的討論頁都要回退,心虛如此,當初何必要搞哪麼多小動作和出言不遜?編輯歷史是會說出真相的。124.244.210.156留言2013年1月4日 (五) 18:27 (UTC)[回复]

為何124.244.210.156不登入維基來編輯林輝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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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在忍夠User:Crazy_daisuke的砌辭狡辯。

由124.244.210.156所加的文字,[註釋8 http://www.inmediahk.net/%E3%80%8C%E5%85%88%E7%A7%9F%E5%BE%8C%E8%B2%B7%E3%80%8D%E7%9A%84%E5%AE%98%E5%95%86%E5%8B%BE%E7%B5%90%E6%9C%AC%E8%B3%AA#comment-1016923]和[註釋7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7562#comment-1015250]兩段來自香港獨立媒體的文章comment,作者都是DAI ADORU,DAI ADORU就是124.244.210.156,根據維基的規定,是不容許原創研究,更何況這種惡毒至 人身攻擊別人的所謂「原創研究」 博客是不可視作可靠來源。Xanga都敢說是可靠來源,這是什麼歪理來的?Littleguy留言2013年1月3日 (四) 21:17 (UTC)[回复]

先生,不是說過做維基人應該要謙厚的嗎?為何你會哪麼自負?你認為自己或林輝為何擁有特權?別人又在狡辯了什麼?別人就是砌詞狡辯,但你又可以說出什麼道理來?是你面對上面那麼多質疑,你回應了多少?你又憑什麼裝出那麼噁心的正義?到別人討論頁留下問題,別人到你的頁面回應,自己無道理在口就只有含糊其詞誣蔑別人對你「無禮貌」,甚至連自己的頁面都要「回退」,就是生怕別人公開你的惡行,實在難看,如果你是那麼理直氣壯的話,就不用抹黑別人後又怕被別人反駁吧!一直只有惡意推定別人,就是一直未能為自己的破壞行為和貼金醜行自圓其說,之後便訴諸抹黑和安插罪名,你自己沒有道理在手就用這種下流的手段去扣人帽子,實在無恥。另外也請大家留意在相關頁面討論頁、互動客棧、當前的破壞舉報頁面早已回應,但此人不斷回帶,並向不同的維基人管理員作出滋擾性的拉布纏擾行為,此人惡意推定編輯者,並將其他網民的意見藉故全盤抹掉,用意無非是為其偶像在條目貼金洗太平地,只在乎其偶像的喜樂而置維基網民知的權利於不顧,居心實在不良可恥,此人理應需要時間冷靜反省,望管理員能對此用戶作出封禁處分。124.244.210.156留言2013年1月4日 (五) 18:43 (UTC)[回复]

反對一而再保留 124.244.210.156 的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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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244.210.156 此人不只一次在此條目及香港獨立媒體的條目進行極具爭議的編輯,事實上兩個條目的討論串中,只有他一人支持自己;而他的編輯包括將小事不合比例地放大、使用自己撰寫的資料來源、以及隨意刪除其他人的編輯。我不明白管理員保留其編輯的道理何在?是否只要他一人願意,便可以 override 其他人的編輯,令維基百科成為個人遊玩的場地?

--Liveabetterlife留言2013年2月15日 (五) 20:4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