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让
外观
生平
[编辑]邢让少年中乡试,入国子监。为李时勉所器重。明英宗正统十三年(1448年),中进士,改庶吉士,授翰林院检讨。明景帝景泰元年(1450年),李实自瓦剌归来,请求再次派遣使者迎接英宗,景帝不许,邢让上书恳请。英宗复辟后的天顺末年,父丧丁忧归去。之后启用修《英宗实录》,进翰林院修撰。宪宗成化二年,升国子监祭酒,在任期间以师道自任,修《辟雍通志》,督诸生诵小学及诸经文。成化五年,升礼部右侍郎。两年后,因国子监用会馔钱之事,被追究为死罪,用钱赎罪减刑至降为平民[1]。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史》(卷163):“邢让,字逊之。襄陵人。年十八,举于乡,入国子监。为李时勉所器,与刘珝齐名。登正统十三年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景泰元年,李实自瓦剌还,请再遣使迎上皇。景帝不许。让疏曰:“上皇于陛下有君之义,有兄之恩,安得而不迎?且令寇假大义以问我,其何辞以应?若从群臣请,仍命实赍敕以往,且述迎复之指。虽上皇还否未可必,而陛下恩义之笃昭然于天下。万一迎而不许,则我得责直于彼,以兴问罪之师,不亦善乎。”疏入,帝委曲谕解之。天顺末,父忧归。未终丧,起修《英宗实录》,进修撰。成化二年超迁国子祭酒。慈懿太后崩,议祔庙礼,让率僚属疏谏。两京国学教官,例不得迁擢,让等以为言,由科目者,满考得铨叙。让在太学,亦力以师道自任,修《辟雍通志》,督诸生诵小学及诸经。痛惩谒告之弊,时以此见称,而谤者亦众。为人负才狭中。意所轻重,辄形于词色,名位相轧者多忌之。五年擢礼部右侍郎。越二年,以在国子监用会馔钱事,与后祭酒陈鉴、司业张业、典籍王允等,俱得罪坐死。诸生诉阙下,请代。复诏廷臣杂治,卒坐死,赎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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