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胡昂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胡昂
大明湖广按察司副使
籍贯直隶保定府定兴县
字号字文谦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成化十七年辛丑科同进士出身

胡昂(?—?),字文谦北直隶保定府定兴县人,官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成化十三年(1477年)丁酉科顺天府乡试第十五名举人。成化十七年(1481年)中式辛丑科会试第二百五十五名,三甲第四十三名进士[1][2]。历官刑部郎中。正德初,出任襄阳府知府,五年八月升湖广按察司副使,六年八月被御史张琏弹劾其贪污,被勒令冠带闲住。

家族

[编辑]

曾祖胡林;父胡𤣲,百户。母李氏[3]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4–256.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成化十七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