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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納大學摩利爾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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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納大學
摩利爾法學院
創辦時間1842
學校類型公立
院長Lauren Robel
教師人數63 (full time)
學生人數774
校址USA印第安納州布魯明頓市
校區郊區
網站www.law.indiana.edu
位置
地圖
法學院大樓

摩利爾法學院Maurer School of Law,縮寫:IUB),位於印第安納州門羅縣布魯明頓市,是一所美國律師協會(ABA)認證的法學院。是印第安納大學下屬兩所法學院之一。根據2022年US News and World Report公布的法學院排名,全美第43名。[1]

建立於1842年,原名為印第安納大學布魯明頓校區法學院,2008年12月更名為印第安納大學麥克摩利爾法學院,以紀念其1967年畢業的校友,印第安納波利斯著名企業家,Michael S. "Mickey" Maurer的3500萬美元的捐款。

法學院是印第安納大學經營的兩所法學院之一,另一所位於印第安納波利斯的印第安納大學麥肯尼法學院(IU McKinney)。 兩所法學院皆為印第安納大學的一部分,惟其法學院各自獨立。

根據法學院的ABA-required消息,2013年度的畢業生就業率(含9個月的全日制,長期,JD)為80.1%。

歷史及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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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學院建立於1842年,是美國最古老的法學院之一。坐落於印第安納大學布魯明頓校區的西南角,同時也是布魯明頓市中心。其畢業生廣泛活躍於中西部的法律界,同時也有大量校友分布在紐約華盛頓特區

自建校以來已培養眾多著名的畢業生,其中包括美國最高法院法官、大量的州最高法院法官、及聯邦地區法院上訴法院法官。印大法學院圖書館為全美最大法律學術圖書館之一,擁有450,000冊以上藏書,近年來也不斷的改善基礎設施、使用綠能採光、擴充線上資料庫、並增加了座位和學習空間,於2010年3月被國家法學雜誌National Jurist Magazine)評為全美第三名的圖書館。

摩利爾法學院致力發展成全球法律職業中心,著重於實證專業研究。藉此提升課程專業度,在現今社會中培養出良好道德素養與教育水準的世界級優秀律師。摩利爾法學院強制一年級全體學生須參加一四小時的法律職業課程,這門課不僅包括法律職業基本道德素質的學習,也包括法律學位之職業選擇。學校亦安排一系列校友和業界人士的講座,使學生們在學期間即能提早的規劃未來職業選擇。

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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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學院的ABA-required消息,2013年度的畢業生就業率(含9個月的全日制,長期,JD)為80.1%。相較其2012畢業生就業率64.7%有上升趨勢。

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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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學年IU Maurer的總在學費用(含學費,學雜費用和生活費用)約為一名州內居民54,233美元,非該州居民為73,039美元。

學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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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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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1年公布的的《美國新聞及世界報道》(U.S. News & World Report)的2021美國法學院排名中,印第安納大學布魯明頓校區摩利爾法學院名列第38。[1]。其於2020排名為34名,2019年排名為32名。

在由為法律學者提供線上即打印資源的Vault公布的美國最佳25所法學院中,摩利爾法學院名列全國第14位,公立學校第4位。這一排名的主要根據是律師事務所的調查以及法學院畢業生的就業情況調查。

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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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印第安納大學摩利爾法學院收到了2700多名學生關於JD學位的申請,被錄取的有240名。這些學生的平均LSAT成績為166,平均本科GPA為3.75。其中,71%的學生來自印第安納州以外的其他州,35%是女性。摩利爾法學院沒有非全日制課程和夜校課程,全體學生都必須參加全日制課程。

2014年秋季,超過1,800學生申請,共錄取184名。2014年LSAT錄取成績的前標(75%)後標(25%)分別為163與154,平均161。同年之GPA前標(75%)後標(25%)分別為3.88與3.32,平均3.72 。

2014年JD新生入學比例顯示63%為外州居民,39%女性,及29%少數民族。所有學生皆為全日制。

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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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法學院授予的學位主要包括:法律博士JD),JD/MBA雙學位,JD/MPA雙學位(會計專業),JD/MS雙學位(環境科學專業),JD/MPA雙學位,JD/MA雙學位(新聞專業),JD/MA或JD/MS雙學位(通信專業),JD/MA雙學位(俄羅斯及東歐研究),JD/MPH雙學位(公共健康),以及JD/MS雙學位(圖書館裡及信息科學專業)。另外,跨校雙學位包括與印度新德里Jindal Global Law School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合作的JD/LLB,與韓國首爾成均館大學商學院合作的JD/MBA。

摩利爾法學院還提供法律碩士課程(LLM)、比較法學碩士課程(MCL)、法科學博士課程(SJD)、法律與社會科學哲學博士課程(Ph.D in Law and Social Science)以及法律與民主哲學博士(Ph.D in Law and Democracy)。此外,在和牛津大學聯合設立的信息政策與法規項目中,也可以獲得摩利爾法學院的LLM學位和牛津互聯網研究所授予的證明。

校內外實習暨合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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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ommunity Legal Clinic[2]
  • Conservation Law Clinic[3]
  • Disability Law Clinic[4]
  • Elder Law Clinic[5]
  • Elmore Entrepreneurship Law Clinic[6]
  • Viola J. Taliaferro Family and Children Mediation Clinic[7]
  • Judicial Field Placements[8]
  • Criminal Law Externship[9]
  • Independent Clinical Projects[10]
  • Indiana Legal Services Externship[11][12]
  • Non-Profit Legal Clinic[13]
  • Social Enterprise and Nonprofit Clinic
  • Public Interest Externship Program[14]
  • Private Practice Externship Program[15]
  • Student Legal Services Externship[16]
  • Washington Public Interest Program[17]
  •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Clinic[18]

學生活動與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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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利爾法學院學生參加多項競賽,包括Sherman Minton 模擬法庭競賽,Jessup 國際模擬法庭,試驗練習和談判競賽。 法學院擁有30多種學生組織,包括知識產權協會,國際法協會和公共利益法基金會。 本國法律學術組織包括美國憲法協會,聯邦法律和公共研究協會和美國律師協會法律學生部門。

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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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第安納大學法律評論
  • 知識產權法學說
  • 印第安納大學全球法律研究評論
  • 印第安納大學法學與社會平等期刊

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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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民主研究中心(Center for Constitutional Democracy,CCD)。致力於研究和促進憲法民主研究,及根據種族,宗教,語言和其他方式來區分對待憲法民主。該中心由法學院榮譽教授David Williams建立,研究集中於緬甸,利比里亞,南蘇丹和利比亞。該中心致力於憲法方面的民主改革,期望和平推動全體公民有意義的自治社會。該中心也是美國唯一一個為學生提供直接的工作機會,與外國的改革者一起促進憲法性民主的教育機構。

法律,社會與文化中心。 該中心通過設立獎學金,課程,和研討會來促進和宣傳對法律的多方面理解,並針對法律界的一些研究問題設立了獎學金。該中心支持廣泛範圍內的法學研究,包括法律文化的政治學和人類學傳播,法學的科技方面的表達,例如生物學,環境科學以及信息技術領域。

網絡安全研究中心。該中心的研究方向包括計算機科學,信息學、會計與信息系統、刑事司法、法律、組織行為、公共政策和相關學科。最近,美國國家安全機構指定該中心為國家級優秀信息保障教育中心。

全球法律職業研究中心。政治,經濟及全球化的浪潮為律師,代理人,政府決策人員甚至法學院都帶來了巨大的挑戰和機遇。該中心致力於研究律師在社會中的角色,律師業務及法律實踐。該中心的學者和研究人員通過對原始和現有數據採用定量,定性的方法,完成了大量的實證研究。 在全球法律職業研究中心的指導下,摩利爾法學院每年都會選拔Milton Stewart Fellows,給學生提供去印度,韓國和巴西實習的機會。另外,法學院也和很多其他國家的法學院有類似的合作項目,包括中國,韓國,新西蘭,英國,愛爾蘭,德國,法國,西班牙和波蘭。

知識產權法研究中心。該中心的主要研究領域為知識產權法的所有方面及應用領域,包括專利,商標,不正當競爭,版權和信息政策。

法律,倫理和應用研究中心(CLEAR)著重於衛生資訊,其主要探討倫理,政策和社會問題,以增強衛生信息的可用性,以便於患者的治療和研究,改善患者的健康結果

教職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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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利爾法學院的教職員工包括前最高法院助理,全美頂級律所的在職律師,前美國政府行政人員及法務,和來自全球的客座教授。憑藉着他們豐富的經驗和彼此緊密地合作,印第安納大學摩利爾法學院教職員工的工作對法律職業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除了現任的教職員工,摩利爾法學院也為其歷史上所擁有的傑出教授而感到驕傲,以下是一部分前任教職員工名單:

  • Morris S. Arnold,美國上訴法院第八巡迴法庭高級法官,曾於80年代暫任法學院院長。
  • Bernard Gavit,於30年代和40年代曾任印第安納法律學院的院長,領導該校成為卓越的法學院。
  • Julius Getman,國家級知名勞工法教授。
  • James Hughes,於1850年擔任法學教授,美國行政法院法官。
  • Paul McNutt,法學院歷史上最年輕的院長,時任美國經濟大蕭條時期的印第阿納州州長,菲律賓高級專員。
  • S. Jay Plager,於1977-1984年間擔任院長,為教員資金的增長和教學建築的擴張做出了貢獻。時任美國聯邦巡迴法庭上訴法院高級巡迴法官。

著名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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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hirley Abrahamson (1956),威斯康辛州最高法院首席法官。
  • Hoagy Carmichael (1926),美國作家。
  • William E. Jenner (1930),美國參議員。
  • Lee Hamilton (1956),美國國會議員,及9/11委員會、伊拉克研究小組主席。
  • Sherman Minton (1915),印第安納州聯邦參議員(1935年2月3日至1941年2月3日),美國聯邦法院法官(1949年10月12日 – 至1956年10月15日)。
  • Wendell Willkie,總統候選人。
  • Frank O'Bannon (1957),印第安納州州長。
  • Birch Bayh (1960),美國參議員。
  • Feisal Istrabadi (1988),伊拉克駐聯合國大使。
  • S. Hugh Dillin (1938),美國地區法院法官
  • John D. Tinder (1975),美國第七上訴巡迴法院法官。
  • Rodolfo Lozano,聯邦地區法院法官。
  • James E. Noland (1948),聯邦地區法院法官。
  • Michael S. Kanne (1968),美國第七上訴巡迴法院法官。
  • Jesse E. Eschbach,美國第七上訴巡迴法院法官。
  • John S. Hastings,美國第七上訴巡迴法院法官。
  • Walter Emanual Treanor,美國第七上訴巡迴法院法官;印第安納州最高法院大法官。
  • Larry J. McKinney,美國地區法院首席法官。
  • Franklin Cleckley (1965),西維吉尼亞州一個非洲裔最高法院法官。
  • William Stewart (1959),美國勞資關係委員會首席代理律師。
  • Pamela Jones Harbour (1984),聯邦貿易委員會委員。
  • Michael Uslan (1976),蝙蝠俠四部曲的執行發行人。
  • Frank Sullivan, Jr. (1982),印第安納州最高法院助理法官。
  • Dixon Prentice (1942),印第安納州最高法院法官。
  • Richard Givan (1951),印第安納州最高法院法官。
  • Roger O. Debruler (1960),印第安納州最高法院法官。
  • Frederick E. Rakestraw (1947),印第安納州最高法院法官。
  • Frederick Landis, Jr. (1934),印第安納州最高法院法官。
  • George Washington Henley,印第安納州最高法院法官。
  • Harold E. Achor (1931), 印第安納州最高法院法官。
  • Paul G. Jasper, 印第安納州最高法院法官。
  • Curtis G. Shake,印第安納州最高法院法官。
  • George N. Craig,印第安納州州長。
  • Vance Hartke,美國參議院。
  • Willis Gorman,美國國會議員。
  • Frank McCloskey,美國國會議員。
  • Charles A. Halleck. 美國國會議員。
  • J. Keith Mann,斯坦福法律學者。
  • Flerida Ruth P. Romero, (LLM 1955),菲律賓最高法院法官。
  • Masuji Miyakawa, (1905),通過美國律師資格考試的第一個日裔美國人。
  • Joseph Van Bokkelen, (1969),印第安納州北區聯邦司法部部長,聯邦地區法院法官。
  • Shap Smith (1991),佛蒙特州議會發言人。
  • Richard B. Wathen (1942),印第安納州議員,記者,作家。
  • Michael S. Maurer (1967),印第安納波利斯企業家,慈善家。

著名華人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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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元豪,美國印第安納大學布魯明頓校區法學院法學博士,美國印第安納大學布魯明頓校區法學院法學碩士,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碩士。現任台灣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兼公法中心主任,台北市中小學輔導與管教學生督導委員會委員,台北市政府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委員,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顧問泰勞抗暴法律後援會召集人。
  • 張憲初,美國印第安納大學比較法碩士和法學博士,現為香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香港中國與全球發展研究所所長,曾參與包括中國國家經貿委和世界銀行共同主持的國企債務重組等調研諮詢項目。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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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納大學布魯明頓校區摩利爾法學院已經與中國多所法學院校簽訂合作協議,協議雙方將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友好合作,互派學生及訪問學者,互免學費。

非學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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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期一學期的學生交流,學分保留。交流結束後,學生可以申請本校LLM,完成LLM學分要求後,學校頒發LLM學位。

合作院校:

LLM學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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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期一年的學者與學生交流,交流結束後,學校頒發LLM學位。

合作院校: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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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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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Best Law Schools. [2013-03-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7-13). 
  2. ^ Internet Archive Wayback Machine. 2010-03-10 [2016-10-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3-10). 
  3. ^ Conservation Law Clinic: Clinic Program: Opportunities for Students: School of Law—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2010-04-15 [2016-10-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4-15). 
  4. ^ Disability Law Clinic: Clinic Program: Opportunities for Students: School of Law—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2010-03-10 [2016-10-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3-10). 
  5. ^ Elder Law Clinic: Clinic Program: Opportunities for Students: School of Law—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2010-03-10 [2016-10-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3-10). 
  6. ^ Internet Archive Wayback Machine. 2010-05-23 [2016-10-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5-23). 
  7. ^ Internet Archive Wayback Machine. 2010-03-10 [2016-10-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3-10). 
  8. ^ Federal Courts Clinic: Clinic Program: Opportunities for Students: School of Law—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2010-03-10 [2016-10-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3-10). 
  9. ^ Criminal Law Externship: Clinic Program: Opportunities for Students: School of Law—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2011-11-19 [2016-10-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11-19). 
  10. ^ Independent Clinical Projects: Clinic Program: Opportunities for Students: Maurer School of Law: Indiana University. 2011-11-19 [2016-10-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11-19). 
  11. ^ Michashi, Master of laws. llm. [2023-04-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4-30). 
  12. ^ Indiana Legal Services Externship: Clinic Program: Opportunities for Students: Maurer School of Law: Indiana University. 2011-11-19 [2016-10-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11-19). 
  13. ^ National Jurist - March 2010. www.nxtbook.com. [2016-10-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9-13). 
  14. ^ Public Interest Externship Program: Clinic Program: Opportunities for Students: Maurer School of Law: Indiana University. 2011-11-19 [2016-10-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11-19). 
  15. ^ Private Practice Externship Program: Clinic Program: Opportunities for Students: Maurer School of Law: Indiana University. 2011-11-19 [2016-10-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11-19). 
  16. ^ Student Legal Services Externship: Clinic Program: Opportunities for Students: School of Law—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2011-11-19 [2016-10-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11-19). 
  17. ^ Washington Public Interest Program: Clinic Program: Opportunities for Students: School of Law—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2011-11-19 [2016-10-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11-19). 
  18. ^ Intellectual Property: Clinic Program: Opportunities for Students: School of Law—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2015-09-04 [2016-10-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