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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雲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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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雲漢(15世紀—16世紀),天章餘夫南直隸蘇州府太倉州沙溪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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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雲漢是成化十年(1474年)甲午科順天鄉試舉人,授沅江知縣,為政崇尚寬簡,令人民愛戴,餘暇時經常攜帶妻子出遊,縣民都跟著他們提供食物。湖廣多盜賊,他就任後賊人就不曾進入沅江,巡撫巡視時發現沅江沒有訟事,嘉獎他然後感歎離去。九年後他調任臨清州判官,因為不能負荷州內繁重事務,兩個月後就稱病辭官,回鄉後沒有居所,就在廬虞山下租屋暫住,題名「乾坤一草亭」,有田二十五畝在湖邊,卻貧瘠不能耕種,經常斷炊,每天妻子煮麥粥食用,也怡然地吟詠如故,常熟知縣楊子器為其建屋永久居住[1][2][3][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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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國《太倉州志·卷十八·人物二》:狄雲漢,字天章,沙溪人,由常熟學諸生入國子監,成化十年順天舉人,知沅江縣,政尚清淨民皆愛信,郊外有名山,無事攜妻子出遊,民牽婦稚供果茗,群掖輿以行,因語父老:「自愛我數遊,汝曷勝供。」皆喜而拜。湖盜故橫終雲漢,任盜不入境,都御史馬溥然行縣怪無訟者,令隸呼之無一應,嘉歎去;九年秩滿調臨清州判,州水陸會將迎不暇,居兩月以疾歸,僦廬虞山下,舊田在湖壖磽不任耕,時或斷炊,縣令楊子器聞之曰:「先生缺四壁矣。」就沙溪薄置田宅奉雲漢歸。
  2. ^ 《大清一統志·卷二百八十》:狄雲漢 太倉人,成化間授沅江縣,縣俗樸野,雲漢尚寬靜,民愛信之,巡撫嘗按部至,無一人訟者,歎其德化而去,秩滿行橐蕭然。
  3. ^ 《漱華隨筆·卷四》:狄雲漢任臨清通判,自免歸,無宅以居。沈石田為作買宅,疏棲數椽於山,述扁曰乾坤一草亭。每閉戶斷炊,吟嘯不輟,好事或饋之,非其義不受也。邑令楊子器為置田二十五畝於湖壖,因戲自號曰餘夫,旋亦廢之。
  4. ^ 萬斯同《明史·卷二百六十一·列傳一百十二》:故沅江知縣狄雲漢者,太倉人也。……雲漢嘗領順天鄉薦治沅江,以寬簡稱,既歸囊橐蕭然,惟故田二十五畝,因自號餘夫,然磽不任耕,時至斷炊,日亭午妻進麥粥,輒啜粥行吟如故,竟以壽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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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國《太倉州志》·卷十八·人物二
  • 大清一統志》·卷二百八十
  • 《漱華隨筆》·卷四
  • 萬斯同《明史》·卷二百六十一·列傳一百十二
官銜
前任:
范珏
明朝沅江縣知縣
成化年間
繼任:
楊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