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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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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英語:Military discharge),指服完常備役預備役之後,離開軍隊,恢復一般公民身份至社會工作之軍人。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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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軍存有多種類型的退伍。

行政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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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初級分離 (Entry Level Separation):軍人在服役頭180日離開軍隊時使用。
  • 名譽退伍 (Honorable Discharge):通常具有重大功勞,享有退伍軍人的大部分福利。
  • 一般退伍 (General Discharge):因為一般原因退伍之人,可能享有部分福利。
  • 其他退伍:所有其他因素退伍(包含因戰傷殘),這類退伍通常是交由退伍軍人管理機構判定其福利資格。

懲戒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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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勒令退伍(軍法勒退):在軍隊中犯了違反規定而遭到勒令離開軍隊,並且剝奪全部的退伍軍人福利。
  • 不名譽退伍(非榮譽退伍、開除軍籍):在軍隊中犯下嚴重不良行為或犯罪,被剝奪全部的退伍軍人福利,且其未來就業等各方面事項亦會受到影響。(禁止持有槍枝、求職遭遇困難等)在部分美國州份,不名譽退伍的軍人在當地法律上與有刑事案底的人無異。

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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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的退伍制度中與世界各國差別較大之處在於,普通士兵(義務兵/志願兵)服役期滿稱之為「退伍」,而「幹部」(指正式軍官;士兵提升為幹部稱為「提干」)因視為職業軍人,其離開部隊稱之為「轉業」(俗稱「去地方」,習慣上與「部隊工作」相對的稱一般社會工作為「地方工作」)。終身服役於解放軍且官階較高者到達一定年齡離開部隊稱之為「離休」(全稱離職休養),離休者名義上仍歸屬軍隊,因此待遇上等同於在職軍官。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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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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