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憲法 (波蘭)
外觀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21年12月20日) |
波蘭四月憲法(波蘭語:Ustawa konstytucyjna 23 IV 1935)是波蘭於1935年4月23日在波蘭眾議院所通過的憲法。該新憲法加強總統權力並減少議會權力,為波蘭總統制引入了威權主義之色彩。
摘要
[編輯]新憲法提出國家利益為全體國民利益之說法,新憲法還限制了眾議院和參議院的權力,加強了波蘭總統的權力。總統負責選擇政府內閣,而政府對議會負責。總統還有權在任期結束前解散議會,並任命三分之一的參議員、以及任命波蘭軍隊總司令等。
新憲法最顯著的特點是總統有權在戰爭情況下指定其繼任者,這是波蘭流亡政府在二戰期間和之後仍有合法性的法律基礎。1944年7月22日,波蘭民族解放委員會在其宣言中正式廢除了該憲法。1952年通過社會主義憲法之前,波蘭人民共和國一直沿用此憲法。而波蘭流亡政府則沿用此憲法直到1990年12月萊赫·華里沙當選為波蘭46年來的第一位非共產主義總統後,流亡政府將其權力移交給他。
引用
[編輯]- Ajnenkiel, Andrzej. Polskie konstytucje. Warszawa: Wiedza Powszechna. 1983. ISBN 83-214-0256-9.
- Full text of April Constitution. DOC Uniwersytet im. Adama Mickiewicza w Poznaniu (波蘭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