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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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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年描寫歐洲家庭教師的水彩畫

家庭教師職業的一種,被個別家庭以特定的報酬聘為私人教師的從業者。學校教育普及前,受教於家庭教師是個人教育的主要方式之一。

現代家庭教師是學校教育之外的重要補充部份。家庭教師通常負責補習功課,或者是或教授某些技能,例如樂器語言等。但在一些可以在家學習取得被承認學歷的國家,有些家庭教師會提供正式的教育。中國大陸台灣通常簡稱為家教香港則稱為上門導師,而專門替學生補習的則稱為上門補習導師,在香港會透過一些補習中介網站登記。家庭教師通常以時薪計。一些學生,尤其是高中生和大學生,為了賺取報酬,通常也以當家庭教師作為工讀兼職;常見的除了補習外,還有教授鋼琴等樂器。由於報酬一般很少,從業者往往是臨時或兼職性質,所有家庭老師的待聘者並不會花費太多的金錢用於宣傳上,通常他們會採取張貼街招的形式或於校內找需要補習的學弟妹。

在網絡發達的時代,許多人會透過家教仲介業者或者人力銀行之類的網站招募或應徵家庭教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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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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