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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有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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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有祜,字受伯四川重慶府合州銅梁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天啟五年(1625年),登乙丑科第三甲進士,任三原縣知縣,為官清慎勤敏,嚴城守、除寇盜、修學宮[1]。官至戶部員外郎,因妻子殺死廚役,埋屍家中,被後來居住的人發覺告發,涂有祜被革職,冠帶閑住[2]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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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道光重慶府志》:涂有祐,字受伯,天啟乙丑進士,任三原令,清慎勤敏,嚴城守、除寇盜、修學宮,善政多可稱者。
  2. ^ 《玉堂薈記》:戶部員外涂有祜,四川人,廚役為妻撲殺,埋宅中。後居者發得其屍,轉相推究,於是有祜冠帶閒住,妻追敕命也。袁忍西愷參宋之普,亦以鶴啄死屍為言,至煩御史按驗,在涂與宋固非所以處下人。要之,此等非所以瀆聖聽也。
官銜
前任:
姜兆張
明朝三原縣知縣
天啟年間-崇禎年間
繼任:
劉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