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美國能源部

座標38°53′13″N 77°1′34″W / 38.88694°N 77.02611°W / 38.88694; -77.02611
本頁使用了標題或全文手工轉換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美國政府機構
美國能源部
Department of Energy
美國能源部徽章
美國能源部旗幟
部概要
成立時間1977年8月4日 (1977-08-04)
前身機構能源研究與開發局(ERDA)
聯邦能源局(FEA)
機構類型美國聯邦行政部門能源部[*]
機構駐地 美國華盛頓特區西南區獨立大道1000號占士·V·弗雷斯特大樓英語James V. Forrestal Building
38°53′13″N 77°1′34″W / 38.88694°N 77.02611°W / 38.88694; -77.02611
僱員數目聯邦僱員:14,382名(2018年)[1]
合約僱員:93,094名(2008年)
年度預算額279億美元(2015財年)[2]
機構首長部長珍妮佛·格蘭霍姆
副部長:空缺
上級部門美國聯邦政府
網站官方網站 在維基數據上編輯此內容
美國能源部總部大樓占士·V·弗雷斯特大樓。

美國能源部(英語: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Energy),是美國聯邦政府負責能源政策制定,能源行業管理,能源相關技術研發、管理美國核電核武器的研發工作等職責的行政部門。

能源部最初旨在能源生產與管理,後主要傾力在發展更好的技術、更有效率的能源以及能源教育上。冷戰落幕後,能源部也投入放射性廢料處理的相關研究以及環境品質的維護。美國能源部還負責監督美國核武器計劃、美國海軍核反應堆生產、能源相關研究以及國內能源生產和節能。它贊助的物理科學研究比任何其他美國聯邦機構都多,其中大部分是通過其國家實驗室系統進行的。[3]美國能源部還指導基因學研究,人類基因組計劃源自美國能源部的一項倡議。

沿革

[編輯]

核武先驅橡樹嶺國家實驗室,是曼哈頓計劃的一部份,後來逐漸建立起美國的核能源體系,1970年代戰爭與石油危機,使得1977年成立能源部,指揮上述戰略物資與情資單位做統籌管理[4]

機構設置

[編輯]

美國能源部設部長(Secretary,行政等級第一級)、副部長(Deputy Secretary,行政等級第二級)、次長(Under Secretary,行政等級第三級)、助理部長(Assistant Secretary,行政等級第四級〔相當於司局長級〕)、次長幫辦(Deputy Under Secretary,行政等級第五級〔相當於副司局長級〕)五級官員。

該部門宣佈在2022年進行重組,任命新的次長[5]。能源部長下轄機構為:能源部副部長、助理能源部副部長、助理能源部長(國際事務)、助理能源部長(國會和政府事務)、總法律顧問辦公室、財務總監辦公室、能源高級研究計劃局、美國能源信息署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助理能源部長(環境管理)。

委員會
  • 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
  • 能源部長諮詢委員會
  • 國家實驗室政策委員會
  • 能源委員會
  • 信貸審查委員會
  • 網絡空間委員會
  • 核安全委員會
  • 勞工委員會
  • 能源系統採購顧問委員會(ESAAB)
所屬辦公室、大學、圖書館
負責科學和創新的次長所轄機構
負責核安全的次長兼國家核安全局局長英語Under Secretary of Energy for Nuclear Security所轄機構
負責基建的次長所轄機構
其他所屬機構
  • 美國國家實驗室操作委員會
  • 環境、健康、安全與保障次長幫辦
  • 管理辦公室
  • 首席人力資本官辦公室
  • 首席人力資源官辦公室
  • 首席信息官辦公室
  • 首席技術官辦公室
  • 首席採購官辦公室
  • 首席信息安全官辦公室
  • 民權辦公室
  • 行政辦公室
  • 經濟影響和多樣性辦公室
  • 聽證會和上訴辦公室
  • 環境管理助理部長
  • 遺產管理辦公室

國家實驗室

[編輯]
科學辦公室英語Office of Science下屬
美國國家核安全局英語National Nuclear Security Administration下屬
其他美國能源部下屬實驗室

參考文獻

[編輯]
  1. ^ Service, Partnership for Public. Department of Energy. bestplacestowork.org. [December 25, 2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2-25). 
  2. ^ The Budget for Fiscal Year 2015 (PDF). Department of Energy. [December 6, 2016].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February 26, 2015). 
  3. ^ Office of Science Funding. Energy.gov. [2023-03-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01) (英語). 
  4. ^ Office of Science Funding. Energy.gov. [2023-10-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01) (英語). 
  5. ^ DOE Optimizes Structure to Implement $62 Billion in Clean Energy Investments From Bipartisan Infrastructure Law. Energy.gov. [2023-03-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10) (英語).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