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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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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間政府診所的門牌

診所(clinic)或診療所醫務所醫務室(infirmary),是規模比醫院小的醫療機構,通常只設有門診服務藥房,有如健康院。門診(outpatient clinic,ambulatory care clinic)或門診部(outpatient department),是規模比較大的醫療機構為可行動病患看診的地方,一般由醫院附設或是指全科醫師診所。由於各國醫療制度不同,兩名詞(診所與門診)有時有混用或區別不易的語境。

診所有政府開設的,也有私人營辦的,還有一些診所由慈善機構開辦。診所也有分提供一般醫療服務的普通科診所,主要由內科或家庭醫生應診。至於專門針對特定醫療分科,例如眼科耳鼻喉科兒科、胸肺科、牙科、骨科、泌尿科、皮膚及性病科、婦產科等,都是專科診所,專科診所都會由有關分科的專科醫生應診。此外,診所也包括專門提供牙科服務的牙科診所。雖然診所一般都是指西醫診所,但也有診所是專門提供中醫服務,通常稱為中醫診所。

診所大多不設住院急症室手術室等,但部分診所可以進行小手術。當然也有一些大型診所,其醫護設施及服務齊全,媲美大型醫院,例如新加坡政府所開辦的綜合診療所[1]醫生自行私人開業的診所,其名稱也常用「診所」二字,例如「梁醫生耳鼻喉科診所」。它們沿用自己從前名字,例如美國的梅約診所(Mayo Clinic)且有些診所會沿用自己的專科來命名。

新加坡兀蘭的綜合診療所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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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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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簡體中文)黎遠漪. “病人综合诊疗所直接取药”. 聯合早報. 2015-05-13: 10 [2016-05-14]. 新加坡保健服務集團提升兩項配藥程序,讓出院病人在旗下綜合診療所繼續接受治療,並且便利地獲得所需的一些藥物,包括某些非標準(Non Standard Drugs)種類藥物,省去回醫院買藥的煩惱。 [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