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越南公安部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機構
公安部
Bộ Công an
部概要
成立時間1953
機構類型公共安全部[*]政府機構
機構駐地河內市范文同路
下設機構Major General Nguyen Duy Ngoc
網站越南公安部

越南公安部越南語Bộ Công an部公安),是越南政府的一個部,負責警察、治安、消防、邊防等工作。設越南共產黨中央公安黨委,設書記和副書記各1人。越南公安系統共有21萬人,其中警察10萬人。警察實行統一的規章制度並實行將、校、尉警銜制。

內設機構

[編輯]
  • 部長、黨委書記:梁三光上將
  • 副部長、黨委副書記:陳國祖上將
  • 辦公廳(V11):主任阮名共少將
  • 後勤-技術總局(原名後勤工程總局,第四總局):總局長Lê Văn Minh中將。全國共有4000餘人,總局機關有500人,下設參謀局(H42)、裝備與技術管理局(H44)、營房與基本建設局(H45)、環境與科學技術管理局(H46)、聯絡通信局(H47)、信息技術局(H49)、衛生局(H50)、管理局(H51)、運輸倉庫局(H52)、機要局、公產管理與財務會計室(H55)、業務機器與電子技術研究所(H56)、業務材料與化學生物技術研究所(H57)、19-8醫院、30-4醫院、199醫院、傳統醫學醫院、Gmobile移動通信公司英語Gmobile、白藤公司、巴定公司、升龍公司、汽車技術公司等。各省公安廳設有後勤處,各縣公安局設有後勤大隊。[1]
  • 人民公安警察總局(原名預防和打擊犯罪總局,第六總局):總局長範文永越南語Phan Văn Vĩnh中將、副總局長杜金線[2]。設總局辦公室、總局監察室、總局黨委監察委員會、警察參謀局(C42)、政治局、後勤-業務局、調查警察機關辦公室(C44)、毒品犯罪打擊與預防局(C56)、社會秩序犯罪調查局(C45)、經濟管理秩序與職務犯罪調查警察局(C46)、毒品犯罪調查警察局(C47)、職務犯罪調查警察局(C48)、環保犯罪調查警察局 (C49)、預防打擊高技術犯罪警察局(C50)、罪犯追緝警察局(C52)、社會秩序行政管理警察局(C64)、居住登記管理與人口數據警察局(C72)、警察業務檔案局(C53)、技術與外線警察局 (C51)、刑事科學研究院(C54)。
  • 社會秩序與安全管理總局(第七總局,已併入第六總局):副總局長杜挺毅 副局長陳文衛少將。
  • 執法與司法支援總局(第八總局):總局長Nguyễn Ngọc Bằng少將。下設:參謀局(C82)、刑事執行監督與司法支援局(C83)、看守所管理局(C84)、監獄管理局(C85)、教育改造與社區融入局(C86)、後勤-技術局(C87)、總局監察(C88)、政治局(C90)、業務教育與培訓中心、總局直屬監獄。
  • 警衛司令部(K10):
  • 機動警察司令部 (K20):司令阮文旺越南語Nguyễn Văn Vượng中將,政委Đỗ Đức Kính中將。2009年11月12日設立該司令部。
  • 國際關係局(V12):局長陳家強(Trần Gia Cường)少將
  • 財務局(V22):局長Nguyễn Tiến Bền少將
  • 法制與行政手續改革司法局(V19):局長Nguyễn Ngọc Anh少將。越南實現2013-2020年階段行政手續、公民證件簡化和居民管理數據庫創建總體提案國家指委會(簡稱896號指委會)辦事機構設在該局。
  • 推動全民維護祖國安全運動局(V28):局長Nguyễn Văn Khảo少將
  • 監察局(V24):局長Nguyễn Văn Lưu越南語Nguyễn Văn Lưu少將
  • 公安部黨委監察委員會(V31):常務副書記Trần Công Viên少將
  • 消防與搜救局(C66):2014年8月26日從第七總局下屬局級單位升級為公安部下屬單位。局長Đoàn Việt Mạnh少將。 消防與搜救警察局下轄15個單位:參謀處(一處)、防火審查檢查與火災調查處(二處)、 防火審批處(三處)、滅火工作處(四處)、後勤處(五處)、促進防火滅火與救難救護全民運動宣傳處(六處)、易燃易爆處理調查指導處(七處)、救護救難業務指導處(八處)、防火滅火與救難救護工具管理處(九處)、防火滅火與救難救護科學研究諮詢與技術轉移中心、北部區域防火滅火與救難救護工作國家服務中心、幹部組織處、政治工作處、後勤處。在13個省、直轄市已設立消防公安廳(局),50個省公安局下屬消防與搜救警察處。2015年,將有20個省、直轄市消防公安廳(局)。[3]
  • 規劃與投資局(H43):局長Đồng Văn Sơn少將
  • 交通警察局(C67):局長Trần Sơn Hà少將。2015年1月20日正式成立。下設參謀處(一處,交通警察信息指揮中心)、政治處(二處)、後勤處(三處)、交通安全秩序法律普及宣傳處(四處)、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指導處(五處)、交通工具檢定登記指導處(六處)、駕照管理考試指導處(七處)、交通導引控制組織指導處(八處)、道路交通巡邏控制指導處(九處)、 高速公路交通巡邏控制指導處(十處)、鐵路交通秩序安全組織指導處(十一處)、內河航運犯罪打擊預防工作處(十二處)、內河交通巡邏控制指導處(十三處)、第一艇隊、第二艇隊、第三艇隊、業務教育與學習駕駛訓練中心。
  • 公安科學研究院(V21):院長Trần Minh Thư 少將
  • 越南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 越南公安部辦公室 主任:蘇恩蘇(To An Xo)

歷史

[編輯]

1945年8月9日為越南公安成立日。1946年2月21日,胡志明主席簽署命令,在內務部之下成立越南警察局。首任局長Nguyễn Dương(1946年3月22日——6月7日),繼任局長Lê Giản。1952年8月,繼任局長Trần Quốc Hoàn。

1953年2月16日,胡志明簽署命令,設立公安副部(Thứ Bộ Công an),越南勞動黨中央委員陳國環越南語Trần Quốc Hoàn任公安副部的副部長。1953年8月29日,越南政府決定把公安副部升格為公安部,部長陳國環越南語Trần Quốc Hoàn。1959年邊防部隊改稱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隸屬於公安部。1960年9月勞動黨三大選出新的中央政治局,陳國環越南語Trần Quốc Hoàn任政治局候補委員。1962年7月20日,公安部開始實行警銜制。 1975年8月1日的越南第十屆國會三次會議決定把內務部與公安部合併為新的內務部。1979年下半年,由於國境線上的軍事戰鬥衝突,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改稱邊防部隊,並由內務部轉隸國防部;1988年由國防部轉隸內務部;1995年底再次轉隸國防部。

1980年副總理范雄兼任內務部長。1998年內務部更名為公安部。2002年,組建了新的內務部,其職權類似於中國的民政部

2013年12月9日,越南共產黨總書記簽發命令,在公安部機動警察司令部實行政治委員制。2014年3月25日越南政府發佈了修改、補充公安部職能、任務、權限和組織機構第77/2009/NĐ-CP號議定的第21/2014/NĐ-CP號議定。2014年11月17日,越南總理簽署命令,自2015年1月1日起,改革公安部內設機構,8個總局合併為6個,其中力量建設總局更名為政治總局。

參考文獻

[編輯]
  1. ^ 越南公安保障工作. [2015-0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5-09). 
  2. ^ 天津日报:孙春兰会见越南公安部部长陈大光 2014-10-29. [2015-0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2-09). 
  3. ^ 《人民报》:公安部下属的消防警察局正式成立. [2015-0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2-09).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