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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特子爵夫人蘭茜·阿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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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茜·阿斯特
The Rt Hon The Viscountess Astor
阿斯特子爵夫人閣下
CH
阿斯特夫人,於1923年
議員
普利茅夫蕭敦
任期
1919年11月28日—1945年6月15日
前任沃爾道夫·阿斯特
繼任露西·米德爾頓
個人資料
出生(1879-05-19)1879年5月19日
 美國維珍尼亞州丹維爾
逝世1964年5月2日(1964歲—05—02)(84歲)
 英國林肯郡格姆斯郎堡
政黨保守黨
配偶羅拔·古爾德·肖二世(1897年-1903年)
沃爾道夫·阿斯特,第二代阿斯特子爵英語Waldorf Astor, 2nd Viscount Astor(1906年-1952年)
宗教信仰基督教科學派

阿斯特子爵夫人蘭茜·威徹·阿斯特CH(英語:Nancy Witcher Astor, Viscountess Astor,1879年5月19日—1964年5月2日),英國下議院首位女議員[註 1]第二代阿斯特子爵沃爾道夫·阿斯特英語Waldorf Astor, 2nd Viscount Astor(Waldorf Astor, 2nd Viscount Astor)之妻。

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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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霍恩樓

蘭茜本名蘭茜·威徹·蘭霍恩,生於美國維珍尼亞州丹維爾。她的父親是奇茲韋爾·達布尼·蘭霍恩(Chiswell Dabney Langhorne),母親是蘭茜·威徹·基恩(Nancy Witcher Keene)。蘭茜的父親本來是大奴隸主,但是,總統亞伯拉罕·林肯南北戰爭期間,解放了所有奴隸,導致蘭茜一家在她出生前幾年過得十分拮据。蘭茜出生後,她的父親東山再起,首先是當拍賣人,然後是經營鐵路生意。蘭茜13歲時,蘭霍恩家已經重新崛起了,住在規模可觀的宅邸里。[1][2]後來,蘭霍恩居家搬往維珍尼亞州阿爾伯馬爾縣一個莊園,叫米拉多爾(Mirador)。

蘭茜有四個姊妹,三個兄弟。她的姐姐,艾琳(Irene)嫁給了藝術家查理斯·達納·吉本森(Charles Dana Gibson),是吉本森女孩(Gibson girl)的模特。蘭茜和艾琳都曾在紐約市就讀精修學校(Finishing school)。後來,蘭茜結識了羅拔·古爾德·肖二世(Robert Gould Shaw II),他是麻省第54志願步兵團指揮官羅拔·古爾德·肖上校(Robert Gould Shaw)的表弟。兩人在1897年10月27日在紐約市結婚,蘭茜時年18歲。

不幸的是,這次婚姻是一場災難。肖的朋友指責蘭茜是清教徒,十分古板,而蘭茜的朋友則說肖是醉酒強姦犯。儘管如此,他們之間婚姻仍然維持了四年,兩人育有一子,博比(Bobbie)。蘭茜曾多次離開肖(第一次是在度蜜月時)。

1903年,蘭茜的母親去世,她(當時已經離婚)搬回了米拉多爾住,[3]開始打點家務。隨後,她到英國旅遊,愛上了這個國家。蘭茜的父親建議她搬到英國居住,但是,她捨不得離開美國,他的父親告訴她,這是她母親的遺願,也有利於她的妹妹。1905年,蘭茜和菲莉絲(Phyllis)移居英國。

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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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萊夫登

蘭茜初到英國時,給人的印象是個有趣和機智的美國人。她說話機智、俏皮,篤信宗教、行為拘謹,令不少英國男士感到困惑,但是,受到年老社會名流歡迎,他們喜歡和生動迷人,又體面、克制的美國人。蘭茜開始展露出回應批評的技巧。一次,有一個英國女士問她:「你是來奪走我們的丈夫的嗎?」她出人意外地答道:「如果你知道我解脫了的煩惱的話……」迷住了旁人,展示了她日後聞名的機智。[4]

蘭茜·阿斯特,阿斯特子爵夫人

儘管如此,蘭茜最終還是嫁給了英國人。她的第二任丈夫,沃爾道夫·阿斯特(Waldorf Astor),生於美國,13歲時隨父親移居英國,在英國貴族的環境下成長。兩人一開始十分匹配。他們生於同年同月同日(1879年5月19日),都是美國海外國民,性情又相近。阿斯特與蘭茜有着一些相同的觀念,而且,他的心臟有問題,他不能做出一些冒險的事情,這令蘭茜十分安心。這次婚姻似乎十分成功。

婚後,蘭茜與阿斯特遷入泰晤士河畔白金漢郡奢侈莊園克萊夫登(Cliveden),開始了她作為精英階層的重要女主人的生活。阿斯特在大倫敦也有宅邸,聖占士廣場(St. James Square)4號(現海軍及軍事俱樂部)。因為她有不少人脈,蘭茜開始參與一個叫米爾納幼稚園(Milner's Kindergarten)的政治群體。這個群體,在當時被認為是自由主義的,提倡團結、平等,主張英國應繼續擴張。

基督教科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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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爾納幼稚園的政治意義有限,但是,它對蘭茜的意義重大。她因此而結識了菲臘·卡爾(Philip Kerr),並與他成為終身好友。當時,兩人都在重要關頭。卡爾正經歷一次精神危機,開始質疑他先前虔誠信仰的天主教。兩人都尋求精神上的安定,最終兩人都投向基督教科學派。蘭茜此後一直信仰基督教科學派。

蘭茜改宗基督教科學派是循序漸進的,受多個因素影響。她的妹妹,菲莉絲推薦她閱讀瑪麗·貝克·埃迪所著的科學與健康(Science and Health)。起初,蘭茜並不在意這本書,後來,在患病一段時間後,她認為這些苦難,是上帝不想要的。她接受了病痛只是喚醒真我的精神建設的說法。蘭茜的變化,令她的精神導師、好友會吏長費德歷·尼夫(Frederick Neve)大為不滿,更令兩人之間的關係惡化。

卡爾在涉足了東方宗教後,才改宗基督教科學派,後來卻成為了蘭茜的精神導師。卡爾對天主教的反感,也影響了蘭茜,加深了她對天主教的偏見。蘭茜與作家希立爾·貝洛克的友誼也愈發緊張,因為貝洛克鄙視富人,同時,蘭茜企圖令他的女兒改宗基督教科學派。這件事進一步加深了蘭茜對天主教的反感。她對基督教科學派的信仰十分虔誠,比東正教徒更甚,她辭退了不同意她的觀點的醫生。蘭茜改宗基督教科學派以後,在寫給朋友的信中,三番四次地提到基督教科學派,力圖使朋友一同改宗。當時的知識分子都視她這種人為狂人。

一戰期間,克萊夫登被改為收容加拿大士兵的醫院。儘管蘭茜不相信醫學,但是,她與醫生的關係仍然十分融洽(尤其是外科醫生墨本上校)。她盡力幫助受到心理創傷的士兵。蘭茜因此成為了士兵之友,對她日後競選下議院議員大有裨益。戰爭期間,雙方釋放可怖的毒氣,死傷無數,令她轉而反對戰爭。

參選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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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她改宗基督教科學派一樣,有多個因素影響了蘭茜參選下議院議員,但是,最主要的因素還是她丈夫的狀況。阿斯特在一戰前幾年擔任過幾年下議院議員,前途光明。但是,他繼承了父親的爵位,成為第二代阿斯特子爵,並因此而升入上議院。蘭茜決定取得丈夫先前在下議院的議席。

蘭茜參選,有多個不利之處。首先,她與爭取女性選舉權的運動缺乏聯繫。其次,第一位獲選為英國議員的女性,康斯坦斯·馬凱域治曾經說阿斯特夫人「屬於上層,脫離民眾。」馬凱域治當時因為參與新芬黨活動,被關押在哈羅威監獄(Holloway Prison),其他人亦因為縱火而收監。蘭茜沒有這種背景。再者,她極力主張禁酒,又對當時的政治缺乏了解。蘭茜因此沒有得到選區民眾的愛戴。最後,她對古怪事物的偏好使得她看起來不可靠。

然而,蘭茜也有一些有利之處:在一戰期間,她曾經幫助加拿大士兵,除此之外,她也從事過其他慈善工作,例如捐款助戰,最重要的是,她擁有應變突發事件的能力。她的這個能力,在應對激烈質問者時十分有效。有一次,一個男人問她,她為他做了什麼,她回答道:「為何,查理,你知道……」然後與他合照。蘭茜這種非正式的風格,令英國公眾十分困惑。她團結現屆政府的支持者,放緩她對酒精的觀點,利用女性聚會,爭取女性選民支持。1919年11月28日,補選舉行,三日後,她以保守黨黨員身份,成功取得下議院議席。[5]

早年議會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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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議員的二十幾年,是蘭茜一生中最受公眾關注的時期,人們對她議論紛紛。她一上任,幾乎立即得到眾人注意,首先是因為她是女性,然後是因為她打破常規。蘭茜第一天到下議院議事,被議長要求保持肅靜,因為她在與其他議員聊天,沒有注意到自己引起了騷動。為免打擾議員議事,她的衣着變得更為沉穩,也避免出現在酒吧吸煙間

起初,另一個下議院議員,霍雷肖·博頓利(Horatio Bottomley),視蘭茜為障礙,想取得「士兵之友」這個問題的主導權,計劃剷除她,毀掉她的政治生涯。他利用她的兩個有爭議性的議題,即反對離婚改革法與支持延續戰時酒精限制來攻擊她。博頓利說她是一個虛偽的人,自己曾經離婚,現在卻反對別人離婚。最後,他因為資金不足,語氣又太過尖酸刻薄,沒有得逞。他最終因舞弊而入獄,蘭茜後來在爭取連任時把這件事當做政治資本宣傳。[6]

在這個時期里,蘭茜在議會裏的朋友,大部分都是第一批入選下議院的女性,當中還包括其他政黨的成員。當中有:英國第二位女下議院議員,瑪嘉烈·溫特林厄姆(Margaret Wintringham),還有工黨共產黨派,海倫·威爾金森(Ellen Wilkinson)。後來,蘭茜提議創立「女性黨」,但是,工黨女黨員都覺得這個提議實在是荒唐離奇,因為工黨前途光明,又許諾升遷她們。她與這些人的友誼,隨着年月的流逝而逐漸消散,到了後來,甚至有一些女議員,如蘇珊·羅倫士(Susan Lawrence)視她為敵人。[7][8]

這段時間裏,蘭茜在下議院裏成就甚少。她從未擔任過有影響力的職位。反而是後來居上的阿索爾公爵夫人(Duchess of Atholl)在黨內擔任的職位高過蘭茜,令她羨慕。她覺得,如果她在黨內擔任了高級職位,就無須頻繁攻擊現任政府(當時的執政黨是保守黨)。蘭茜少有的成就之一,就是引入一個法令,提高合法飲酒年齡至18歲(除非家長同意)。[9]

雖然在這幾年裏,蘭茜政治成就甚少,但是,她在政壇之外取得了一些成就。當中最著名的就是她對幼兒教育的推動。蘭茜是受了一個社會主義者瑪嘉烈·麥克米倫(Margaret McMillan)的啟發。最初,蘭茜對麥克米倫的理論持懷疑態度,後來,兩人變得親密,蘭茜開始贊助後者的善舉。[10][11]

儘管蘭茜從事過慈善工作,但是,她也以冷酷無情聞名。在得知政敵去世後,她公然發表感受。有人因此而批評蘭茜,她也沒有道歉,反而說:「我是一個維珍尼亞人;我們格殺勿論。」她有一個朋友,安格斯·麥當勞(Angus McDonnell),因為她沒有諮詢他的意見,就與阿斯特結婚,而生她的氣。蘭茜則引用麥當勞的處女演說,他「真的要做好一些」。她激烈的言辭使得不少人逐漸疏遠她。[12][13]

20世紀20年代,蘭茜在議會裏十分活躍,發表了多個重要演說,又引入了一個法令,並成功獲得通過。她的富裕也引起了女官員的注意。蘭茜的主要工作是在政府、警察、上議院中引入更多女性,以及改革教育。她在代表選區受到民眾愛戴,與美國保持良好聯繫,但是,在接下來的幾十年中,她的成功不再。[14][15]

20世紀3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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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30年代,蘭茜經歷了一段困難時期。1928年大選,她險勝工黨候選人。1931年,蘭茜遇到了更嚴重的問題:她與前夫的兒子,博比,因為作出同性戀行為而被捕。菲臘·卡爾卻告訴她,坐牢對博比有益,因為他此前似乎有酗酒的習慣,又定不下性來。後來蘭茜才發現,這些斷言都是錯誤的。同時,她發表了一個極具爭議的演說,把英國國家板球隊被澳洲國家板球隊擊敗的原因歸咎於酒精。無論是英國隊,還是澳洲隊,都批評蘭茜發表這樣的演說。她自此越發不受歡迎,到了最後,甚至可以說是不得民心。[16][17]

蕭伯納也是蘭茜的朋友之一。他幫助蘭茜渡過了一些難關,但也增添了不少麻煩。他們擁有相反的政治觀點,不同的性情,但都是打破傳統者。然而,蕭伯納時常喜歡說出一些有爭議性的話來,或是置蘭茜於尷尬的境地。[18][19]

蘭茜的兒子被捕後,蕭伯納邀請她前往蘇聯旅遊。此程益處不大。旅途中,蕭伯納多次發表諂媚史太林主義的言論,遭到蘭茜鄙視,因為她反對共產主義。她甚至直截了當地問約瑟夫·史太林,為何要屠殺那麼多俄國人。但是,她的批評大部分都被翻譯改成更溫和的話語,令不少保守黨支持者以為,她對共產主義的態度「放緩」了。在蘭茜看來,蕭伯納對蘇聯讚美連連,令此程看起來是蘇聯的政治宣傳課。[18][20]

與納粹主義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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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納粹的崛起,蘭茜的形象進一步轉差。雖然她曾批評納粹主義貶低了女性的地位,但是,她堅決反對發動第二場世界大戰對抗納粹德國。一些與她有聯繫的人,尤其是洛錫安勳爵(即前菲臘·卡爾),非常支持綏靖政策。這群人後來被稱為「克萊夫登幫」。這個詞在激進主義記者克勞德科·伯恩(Claud Cockburn)主辦的報紙「The Week」上首次出現。大部分人都認為,這群人是綏靖政策的主要推動者,又或者是秘密操控國家的群體,甚至是英國納粹主義的灘頭。蘭茜更被看成阿道夫·希特拉的英國女人,擁有催眠能力。[21][22]

儘管蘭茜反對天主教,但是,她還與身為天主教徒的老約瑟夫·P·甘迺迪交往甚密,據說兩人之間的信件處處表露出反猶太主義情緒。正如小愛德華·J·雷納德所言:

他們極力反對共產主義和猶太主義,十分歡迎希特拉,以解決上述「世界問題」(蘭茜語)……甘迺迪認為美國的「猶太媒體」已經成為了一個問題,「紐約和洛杉磯的猶太評論家」在「迷惑世人」。[23]

蘭茜究竟與反猶太主義、親納粹主義有無聯繫,至今未有定論。但是,她的確間中會見納粹官員,也的確不信任、不喜歡外交大臣安東尼·艾登,還說他「永遠不會是第二個班哲文·迪斯雷利」。蘭茜告訴納粹官員,她之所以支持德國重新武裝,是因為德國「被天主教國家包圍」了。她告訴另一位德國官員,德國駐英大使約阿希姆·馮·里賓特洛甫,嚴肅地說,希特拉太像查理·卓別林了。只有這幾句話能夠證明蘭茜同情納粹。[22][24]

蘭茜似乎不在意批評。她攻擊天主教與共產主義的力度越來越大。慕尼黑協定後,蘭茜說流亡海外的捷克共產黨不應投靠英國,而應投靠蘇聯。到了大部分綏靖政策的支持者都認為情勢已無可挽回的時候,洛錫安勳爵仍支持她保持一貫的態度。深受蘭茜影響的洛錫安更批評教皇不支持希特拉吞併奧地利。[25]

第二次世界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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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爆發後,蘭茜承認之前犯下了錯誤,還投票反對過張伯倫,但是,仍然被人敵視。她的地位以及不如往日,有人甚至還稱她為「柏林市民」。[26]隨着年紀的日增,蘭茜越來越力不從心。她對天主教的恐懼進一步加深,更發表了一個演說,指天主教正陰謀顛覆外交部。蘭茜並沒有因為蘇聯加入盟國,就減弱對共產黨的仇恨,在二戰期間,她發表過批評蘇聯的演說。她的演說變得散漫、不知所云,連她的政敵都感嘆說,她像是「用一碟炒蛋玩壁球」。對於蘭茜的政敵來說,她不再是對手,反而是笑話。

二戰期間,蘭茜在個人層面上也受到了打擊。1937年、1938年兩年裏,她的姊妹與兄弟先後去世。1940年,蘭茜的精神導師、密友洛錫安勳爵去世。儘管洛錫安對她有一定負面影響,但是,他仍然是她最親密的教友,連她改宗後的丈夫都比不上。蕭伯納的妻子也在大約兩年之後去世。這幾年裏,蘭茜還與患有心臟病的丈夫阿斯特因為吃巧克力的問題而吵架。從此以後,他們的關係轉冷,原因不止是因為吃巧克力的問題而吵架,還因為蘭茜對丈夫阿斯特的健康狀況不滿。與一戰時期一樣,蘭茜再度開辦了一間醫院收容加拿大士兵的醫院,但是,這次她表現出對參加過一戰的老兵的偏愛。[27][28][29]

普遍認為,參加意大利戰役的英軍第八軍的外號「逃避D日的人」,來自於蘭茜的一次演講。她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她覺得第八軍的任務十分輕鬆,比不上在法國與德國作戰的同袍,他們打的才是「真正的戰爭」。在意大利作戰的盟軍士兵都十分憤怒,第51高地師哈米什·亨德森少校甚至將莉莉瑪蓮改編為一首諷刺歌,「逃避D日的人的歌謠」。

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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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位於克萊夫登的雕像,正對着42個獻給在一戰中陣亡的士兵的石碑。伯特倫·麥坎羅爵士參照蘭茜的頭部雕刻了雕像的頭部。

蘭茜並不覺得晚年事業衰退,反而覺得是政黨與丈夫迫使她在1945年退出政壇。保守黨在二戰末年已經覺得她是一個負累,她的丈夫也告訴她,家人將不會支持她爭取連任議員。雖然心懷不滿,但是,蘭茜最後還是作出了讓步。[30][31]

蘭茜的退休生活過得不太好,尤其是婚姻生活,出現了很大的問題。她不時公開批評她的丈夫迫使她退休,比如說,在她擔任議員25周年紀念典禮上,她發表了一個演說,當中提到了,她之所以退休,是因為丈夫迫使,還說英國男人應該會為此而感到高興。兩人開始獨自旅遊,隨後很快開始分居。蘭茜此後越發左傾,加劇了與丈夫的分歧。不過,在阿斯特去世前,兩人又再次和好。[32][33]

蘭茜的形象也變得十分差。她因為跟不上文化潮流而變得十分激進,對少數族裔的妄想越來越嚴重。有一次,蘭茜說,美國太依賴紐約市了,而紐約市對於她來說,代表着她所恐懼的「猶太人與外國人」。在美國旅遊期間,她告訴一群非裔學生,他們應該立志成為與舊時黑奴一樣的黑種僕人。在另一次旅途中,她又同非裔教會職員說,他們應該感謝奴隸制,沒有奴隸制的話,他們就沒有改宗基督教的機會。在羅得西亞,蘭茜驕傲地與一個非裔政府官員說,她是奴隸主之女。[34]

1956年後,蘭茜變得十分孤獨。她的姊妹都去世了,兩個好友,海倫·威爾金森、蕭伯納分別在1947年、1950年去世。蘭茜的兒子博比變得更加好鬥,在她去世後自殺身亡。另一個兒子,積,娶了一個天主教徒,因此,他與母親產生了矛盾,而蘭茜的其他兒女亦疏遠了她。經過無數變故,她最終接受了身為天主教徒的媳婦。然而,蘭茜還是認為,她的晚年很孤單。1964年,她在女兒的宅邸林肯郡格姆斯郎堡去世。[32][33]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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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康斯坦斯·麥科馬克以新芬黨黨員身份,在1918年12月獲選為下議院議員,是首位獲選為議員的女性。但是,她依照黨內政策,沒有取得席位,而且,當時她還在獄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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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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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Our Nancy”: The Story of Nancy Astor and Her Gift to the University of Virginia. [2012-07-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0-12). 
  2. ^ Langhorne House, Birthplace of Lady Astor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08-06-02.
  3. ^ Mirador. [2012-07-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0-19). 
  4. ^ Sykes (1984), p. 75.
  5. ^ Women's Political Records in the United Kingdom. Centre for Advancement of Women in Politics. Queen's University Belfast. [27 November 20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3). 
  6. ^ Sykes (1984), pp. 242–60
  7. ^ Sykes (1984), pp. 266–267, 354, 377.
  8. ^ Masters (1981), p. 137.
  9. ^ Sykes (1984), pp. 299–309, 327.
  10. ^ Sykes (1984), pp. 329–330.
  11. ^ Masters (1981), p. 140.
  12. ^ Sykes (1984), pp. 285, 326.
  13. ^ Masters (1981), p. 58.
  14. ^ Sykes (1984), pp. 317–318, 327–328.
  15. ^ Masters (1981), pp. 115–118.
  16. ^ Sykes (1984), pp. 351–352, 371–380.
  17. ^ Masters (1981), pp. 16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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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 Thornton (1997), p. 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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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32.0 32.1 Sykes (1984), pp. 556–557, 57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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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 Sykes (1984), pp. 580, 586–594, 601–606.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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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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