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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云 (196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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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云(1961年2月),男,河南延津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二级大法官。曾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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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学院毕业,中共河南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5年5月,任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2013年4月,任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河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5年7月,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8年1月,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3]

2023年1月,辞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4]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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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刘晓云当选上海高院院长 张本才当选上海检察院检察长. 新华网. [2019-04-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6). 
  2. ^ 刘晓云当选上海市高院院长 张本才当选市检察院检察长(图|简历). 中国经济网. [2019-04-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06). 
  3.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中新网. 中新网. [2021-0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7). 
  4. ^ 郭芳、张小宏任上海市副市长 贾宇任市高院代理院长. 东方网. [2023-0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08).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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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职务
前任:
崔亚东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8年1月-2023年1月
继任:
贾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