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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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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寓生
大明福建按察司佥事
籍贯湖广荆州府石首县
出生八月初五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姚氏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举人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同进士出身
著作
  • 《白潭诗集》

刘寓生(1483年—?),字奇进,号白潭,湖广荆州府石首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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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广乡试第四名举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会试第一百七十二名,三甲第四十八名进士[1][2]。三月改翰林院庶吉士,正德二年(1507年)十月授陕西道监察御史,四年刷卷贵州,多所凌忽镇巡及二司官,因暴其短,佥事陆健至与忿争,遂为侦事者所奏,逮系锦衣狱,寻枷于吏部门外数日,释放后黜为民。

世宗即位,起复御史原职,巡视漕仓,嘉靖元年(1522年)二月升福建按察司佥事。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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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刘诚;祖父刘敦,县丞;父刘伟,母郑氏。具庆下。兄寓春。弟寓昌[3]。女婿王之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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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八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