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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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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葆田

孙葆田(1840年—1909年),字佩南山东荣成人。晚清官员。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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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三年(1864年)中进士,授刑部主事,改任知县,铨选安徽宿松县。孙葆田勤政爱民,家中萧然。调合肥县,有大学士李鸿章弟子横行乡里,因逼债将人殴打致死。葆田检验尸身伤处,观者数万,都担心知县被豪强胁迫,检验不实。葆田对仵作说:“敢欺罔者论如律。”得致命状,民众欢腾,都说包龙图复出,诉讼平定。后来,有御史为此弹劾葆田,诏巡抚陈彝按察,最终仍按原谳。葆田于是自免归里,但其名闻天下。

此后数年,安徽准备清理丈量民田,巡抚福润上疏调葆田负责此事,葆田推辞不赴,并写信之处清丈扰民,称:“清赋之要,熟地报荒者,当宽其既往,限年垦复。平岁报灾者,当警其将来,分年带征。弊自可除,无事纷扰。”一时以为名言。

孙葆田曾随武昌学者张裕钊研习古文之法,治经学,实事求是,不因袭宋儒定论。曾历任山东、河南书院主讲,被学者奉为大师。巡抚张曜上疏褒扬其学行,朝廷赐五品卿衔。屡有中外大臣推荐征召复出,葆田全部推辞。宣统元年(1909年)卒,年七十岁。时与柯劭憼并称“儒吏”。《清史稿》有传。[1]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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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479》,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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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史稿·列传二百六十六》:孙葆田,字佩南,山东荣成人。同治十三年进士,授刑部主事,改知县,铨授安徽宿松。勤政爱民,日坐堂皇,妻纺绩,室中萧然如寒士。调合肥,大学士李鸿章弟子之傔人横于乡,以逼债殴人死。葆田检验尸伤,观者数万人,恐县令为豪强迫胁验不实。葆田命仵作曰:“敢欺罔者论如律。”得致命状,人皆欢噪,谓包龙图复出,谳遂定。有御史劾葆田误入人死罪,诏巡抚陈彝按之,卒直原谳。葆田遂自免归,名闻天下。逾数年,安徽将清丈民田,巡抚福润疏调葆田主其事,辞不赴。贻书当事,言清丈病民,陈:“清赋之要,熟地报荒者,当宽其既往,限年垦复。平岁报灾者,当警其将来,分年带征。弊自可除,无事纷扰。”时以为名言。
    葆田故从武昌张裕钊受古文法,治经,实事求是,不薄宋儒。历主山东、河南书院,学者奉为大师。巡抚张曜疏陈其学行,赐五品卿衔。中外大臣迭荐之,诏征,不出。宣统元年,卒,年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