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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端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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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绮
女演员
本名江端仪
罗马拼音
Mui Yee
别名江丽丽
国籍 英国
民族汉族
籍贯广东省南海县
出生1923年
逝世1966年8月17日(1966岁—08—17)(42—43岁)
职业演员
宗教信仰基督教
配偶张瑛
1941年结婚—1946年离婚)

黎子玉(?-1957年离婚)
儿女一子两女
长女:张露德(张可儿)
次子:黎一明(鸣)
三女:黎安琪
父母父:江誉聪(江叔颖;江孔殷三子)
亲属祖父:江孔殷
十三叔:江誉镠(南海十三郎)
出道日期1937年
出道作品百战余生
代表作品《戏剧的人生》、《生命证道集》
活跃年代1940年代-1950年代
互联网电影数据库(IMDb)信息

江端仪(1923年—1966年8月17日),1940年代-1950年代香港电影女明星(艺名梅绮),新约教会的重建人。

演员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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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端仪原籍广东省南海县,1923年出生于北京。江端仪的祖父是广东太史公江孔殷,父亲是民国时期的国会议员,叔父是粤曲名作家南海十三郎江誉镠。江端仪容貌姣好,6岁时便开始客串童星,演出《聪明笨伯》;1937年(14岁)正式从影,取艺名梅绮。参演的第一部是电影《百战余生》(1937)。 她从影共23年时间,主演过70余部影片。

梅绮的父母自由恋爱结婚,母亲是在北京入读教会学校的知识女性,不被江太史公接受,在广州为梅绮父亲另纳亲事。梅绮幼年即被信仰基督教的母亲带到教堂领洗。她6岁在上海入读郇光小学期间,因母亲与电影界朋友相熟,曾让她在多部电影中担任童星,首部演出的电影是梅雪俦导演的"聪明笨伯",母亲取其艺名为江丽丽。十岁随父母返回广州定居,入读洁芳女子师范学校。由于江太史门第人际关系复杂,梅绮的母亲饱受歧视,父亲又不长进。梅绮初中毕业后, 两度离家出走, 到香港谋生,自食其力。

1937年,梅绮在香港拍电影时与张瑛认识,继而相恋,1941年12月5日,二人在香港结婚。不久香港沦陷,为免遭日本人利用,他们与不少影人都设法逃离香港,辗转到了广州湾广西等地区避乱。期间梅绮曾与马师曾合演粤剧、开过小店、做过贸易生意,及在广西诞下一女。战后她和张瑛先后返回香港。于1946年离异。梅绮其后在上海与一名黎姓商人再婚,育有一子一女。几年后亦离异[1]

1948年,梅绮由上海返回香港再投身电影工作,到1957年底,她因为患严重的胃溃疡缠绵病榻,性命垂危。令她对宗教信仰有更深刻的体会。康复后热衷宗教活动, 以原名江端仪, 在香港九龙各处礼拜堂作见证,引起不小的轰动。同时,她参加了中华传道会主办的“培灵学院”[2],钻研圣经。

1959年9月21日,梅绮在拍摄电影《哪吒劈山救母》后,决定结束影艺生涯,不久就正式宣布退出影坛,专注从事传道工作。先后到东南亚和台湾举行布道会。

她戏路较广,曾演过女佣、交际花、无知少女、冷血凶手等各种角色,均演得出色。

1956年,任剑辉白雪仙成立“仙凤鸣剧团”,上演唐涤生编剧的《红楼梦》,梅绮客串饰演薛宝钗一角,这是她在香港粤剧舞台上唯一的演出。她也拍过几部粤语戏曲片,其告别作《哪吒劈山救母》(1960)便是其一。

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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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战余生》(1937年)
  • 《夜上海》(1941年)
  • 《蝴蝶夫人》(1948年)
  • 《此恨绵绵无绝期》(1948年)
  • 《郎是春日风》(1949年)
  • 《家》(1953年)
  • 《日出》(1953年)
  • 《金兰姊妹》(1954年)
  • 《发达之人》(1956年)
  • 《金山大少》(1959年)
  • 《哪吒劈山救母》(1960年)

重建新约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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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离影坛后,江端仪忙于到处作见证[3] ,在到处讲道时,指责各主流宗派教会不相信灵恩是大罪,并开始说预言。翌年,江端仪又在密室中祈祷200多天,写成了《生命证道集》,自称从上帝得到启示,要在末后日子传讲“血、水、圣灵的全备真理”。认为各教派均已背离真道, 教会组织是人意的宗派组织,忽略了灵浸的目的。因此各宗派都没有纯全的道理,惟有她所领受的血、水、圣灵才是全备真理。

1963年7月,江端仪在香港重建了新约教会,她认为自己重建的新约教会才是唯一受圣灵感召的真教会,是在重新建立新约初期原始正统的教会,因此鼓励其他基督徒加入新约教会,脱离圣公会宗派[4]

随后江端仪赴新加坡马来西亚,吸引到一批对自己原宗派不满的信徒,脱离原宗派,建立了11个教会,分布在槟城、双溪大年、太平、怡保吉隆玻、新加坡等地,其中新加坡、槟城、吉隆玻3地人数较多。[5]

1960年代初,台湾地方教会(外界常称其为聚会所)发生大分裂[6],在1965年底,江端仪到台湾传道,吸引到不少离开地方教会的信徒[7],成立了30多处新约教会,其中来自台南洪以利亚(洪三期),得到江端仪重用,把他调到台北,让他带领台湾最大的新约教会,新约教会, 后来发展成今日高雄那玛夏区的锡安山教民聚居地。锡安山上有设施纪念梅绮,及介绍她和新约教会的历史。

江的教导引起当时许多教派的强烈批评,指其拆毁及分裂教会[8]

1966年8月17日,江端仪在香港因舌癌病逝,终年43岁。

1966年8月21日(星期日)上午11时在香港万国殡仪馆的“伊甸厅”举行丧礼,不设灵堂,谢绝花牌挽联遗体著朴素的浅蓝色长衫不化妆。

梅绮的第一任丈夫为著名演员张瑛;第二任丈夫黎子玉先生为商人,梅绮共育有一子两女。长女张路得,次女黎安琪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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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命证道集》
  • 《戏剧的人生》香港: 文宗出版社. 1956.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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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戲劇的人生(梅綺). 香港: 文宗出版社. 1956. 
  2. ^ 业余夜校性质
  3. ^ 详参江端仪所著《生命证道集》
  4. ^ 郭鸣琴,1997年
  5. ^ 槟城地方教会的邓沛然起初极力支持江端仪,但后来他仍然坚持地方教会应该由地方自治,不允许江端仪控制槟城教会。江端仪写信责备邓沛然,因此两人决裂。
  6. ^ 史伯诚徐尔建等人带领台湾南部的大批信徒离开地方教会的事件
  7. ^ 江端仪承认,新约教会的初期信徒,有80%-90%来自于地方教会的背景。
  8. ^ 吴恩溥:辨别圣灵与邪灵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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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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