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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石”重定向至此。
石(亦可训读为石)[注 1]或作担、儋,是中国和日本等地古代容积单位,一石为十斗,通常用来量米。中国古代官员是以米、麦等粮食当作薪俸的,故有郡守两千石之说。《汉书·律历志》记载,汉时“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各朝代对石的定义不同,沈括《梦溪笔谈·辩证一》:“今人乃以粳米一斛之重为一石。凡石者,以九十二斤半为法,乃汉秤三百四十一斤也。”。
日本室町到江户时代,一石是52.5公斤稻谷,与明清两代不同,脱谷折算糙米约廿多公斤或不到廿公斤白米,日本历史上,则以稻谷石高数,分判诸侯的经济实力,石高制是生产毛额并非租税净值,为一领地生产毛额,抽税后由众多人领取,非领主一人所得,不容易与中国官员作比较。日本的1石米大约相当于现在150公斤米,一个成年人一年消耗的米量最少需120公斤白米。石高(生产量)有时是以钱换算(丰收时1石约0.4贯钱,饥荒时1石有时会高达5至10贯),有时又以其他的出产(如矿物、特产、渔获、商业收益等)来估计,但不论如何,它都是衡量当时经济生产的单位。明治19年,改一石为180.39升。
中华民国《度量衡法》曾明文规定:公石为容积单位,1公石为100升[1]。
- ^ 法規檢視. www.bsmi.gov.tw. [2022-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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