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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空中警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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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空中警察隊
Air Police Department, NPA(英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基礎資訊
所屬部門內政部警政署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79年5月9日
解散日期2005年11月9日

內政部警政署空中警察隊(簡稱空警隊),是中華民國內政部警政署下屬的警用航空英語Police aviation單位,成立於1979年5月,成立宗旨為巡防救災,並由空中追擊歹徒,有效打擊犯罪。2005年11月,併入新成立的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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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77年,時任內政部警政署署長孔令晟為達成警察現代化構想,推動「高瞻工作計畫」籌建空中警察隊。
  • 1979年5月9日,內政部警政署成立空中警察隊,並遴選優秀警員編成「龍翔特勤小組」,飛行及修護人員則由中華民國國軍飛行部隊退伍後依法任用。
  • 2005年11月9日,空中警察隊併入新成立的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原駐臺北松山機場的隊本部改稱為「空勤總隊1隊」,臺中水湳機場的第二分隊改稱為「空勤總隊4隊」,高雄小港機場的第一分隊改稱為「空勤總隊8隊」。
  • 2018年12月31日,內政部警政署龍翔特勤小組於空勤總隊三大隊第二隊(高雄隊)除役,人員歸建各地警防單位,其任務由內政部消防署特種搜救隊接替。

組織編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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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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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隊長1人(警正或薦任,兼飛行)
    • 警職副隊長1人(警正,襄助警務)
    • 文職副隊長1人(薦任,襄助航務、機務兼飛行)
    • 組長3人:警務組組長(警正,兼主任)、航務組組長(薦任,兼飛行)、機務組組長(薦任,兼空勤修護)
      • 督察員1人(警正或警佐)
      • 組員2人(警正或警佐)
      • 飛行員9人(委任或薦任)
      • 技士3人(委任或薦任,2人辦理空勤修護工作、1人辦理地勤修護工作)
      • 技佐2人(委任)
      • 修護員19人(委任,6人辦理空勤修護工作,13人辦理地勤修護工作)
      • 人事管理員1人(委任至薦任)
      • 會計員1人(委任至薦任)
      • 辦事員1人(委任)

業務單位

  • 警務組
  • 航務組
  • 機務組
  • 勤務指揮中心(主任由警務組組長兼任)

分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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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第一分隊、第二分隊,分置適當地區擔任支援勤務。

  • 分隊長2人(薦任,兼飛行)
    • 警務員2人(警正或警佐)
    • 飛行員20人(委任或薦任,內2人兼辦航務)
    • 技佐2人(委任,辦理地勤修護工作)
    • 修護員22人(委任,8人辦理空勤修護工作,14人辦理地勤修護工作)
    • 辦事員5人(委任)

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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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P001 Hughes 369D 失事損毀
  • AP002 Hughes 369D 失事損毀
  • AP011 Hughes 269C 已除役,目前保存於空勤總隊四隊水湳隊部
  • AP012 Hughes 269C 已除役,目前為大榮中學教具
  • AP013 Hughes 269C 已除役,目前為逢甲大學航空系教具
  • AP014 Hughes 269C 已除役,目前為成功大學航太系教具
  • AP015 Hughes 269C 失事損毀
  • AP016 AS365N1 空勤總隊NA-101 (曾在電影《城市獵人》出現)
  • AP017 AS365N1 空勤總隊NA-102
  • AP018 AS365N2 失事損毀
  • AP019 AS365N2 失事損毀
  • AP020 AS365N2 失事損毀
  • AP021 AS365N2 空勤總隊NA-104
  • AP022 AS365N2 空勤總隊NA-105
  • AP023 AS365N3 空勤總隊NA-106
  • AP024 AS365N3 空勤總隊NA-107
  • AP025 AS365N3 空勤總隊NA-108
  • AP026 AS365N3 空勤總隊NA-109
  • AP027 AS365N3 空勤總隊NA-11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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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內政部警政署空中警察隊組織規程. 法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