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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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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借貸,也稱社交借貸P2P借貸(P2P lending),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網際網路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個體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1]。網路借貸作為新型借貸平台,其快速增長給傳統借貸帶來壓力,並迫使其轉型[2]。由於提供這些服務的點對點貸款公司通常在線運營,因此它們可以以較低的管理費用運營,並且比傳統的金融機構更便宜地提供服務。

從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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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借貸的從業機構被稱為網路借貸資訊中介機構,是指依法設立,專門從事網路借貸資訊中介業務活動的金融資訊中介企業。該類機構以網際網路為主要管道,為借款人與出借人(即貸款人)實現直接借貸提供資訊搜集、資訊公布、資信評估、資訊互動、借貸撮合等服務。

各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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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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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3],理察·杜瓦、詹姆斯·亞歷山大、薩拉·馬休斯和大衛·尼克爾森在英國倫敦創辦了全球第一家P2P網路借貸平台Zopa[4][5]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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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美國Prosper Marketplace成立。

2006年10月,美國Lendingclub成立,被認為是最具有影響力的網路借貸公司之一。

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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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TrustBuddy公司於瑞典斯德哥爾摩成立,並開展P2P網貸業務[6]。此後該公司在納斯達克OMX First North交易所英語Nasdaq_First_North上市[6],成為世界首個在公開市場交易的P2P平台,但該公司於2015年宣布破產,成為首個倒閉的上市P2P公司[3][7]

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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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宜信在中國大陸成立,是中國大陸最早開展網路借貸的公司。

2013年,香港WeLab成立,與中國大陸借貸平台「我來貸」為同一集團,由紅杉資本李嘉誠TOM集團支援。

2015年時,中國大陸的網路借貸平台數達到高峰,估計有3,500家。同年12月,e租寶因涉嫌非法集資被取締,案值超過500億。12月28日,在中國大陸由銀監會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部門研究起草的《網路借貸資訊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由國務院法制辦正式對外發布,徵求公眾意見[8]。此後,P2P借貸平台陸續爆出案值逾百億的大案,如2016年上海快鹿集團案2017年南京錢旺集團案

截至2020年3月31日,中國大陸實際在經營的網貸機構僅剩139家[9]。2021年1月15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的新聞發布會上,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陳雨露表示:為防範金融風險,已將P2P平台已全部「清零」[10]

2021年,深圳市公安局發佈通報小牛資本集團有限公司涉嫌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小牛資本旗下的P2P平台為「小牛在線」,私募平台為「小牛投資」。[11]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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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由瑞保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開發的LnB信用市集上線,是台灣首家網路借貸平台[12]。 2016年4月,矽谷創投家陳五福宣布投資LnB信用市集[13]

2016年9月,Bznk必可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企業募資平台成立,為台灣首家以企業應收帳款解決方案的網路借貸媒合平台。

2018年5月,LnB信用市集與渣打銀行合作,推動完全數位化線上信貸,為全台第一個和正規銀行合作之P2P借貸服務。[14]

2019年12月,Bznk必可企業募資平台與「遠東商銀Bankee」合作類證券交割模式,將交易金流交付銀行管理,為第一家將資訊流及金流獨立管理的業者,協助台灣中小企業解決應收帳款天期過長之問題,透過群眾募資媒合資金使企業提前收回帳款,提升資金週轉率,營運現金水位不斷提高,進而強化中小企業整體競爭力。

2023年10月,金管會通過行業指導原則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對行業健全建立良好基礎。 P2P平臺業者提供之服務模式不得涉及金融特許業務。包括但不限於:(1)不得有銀行法「收受存款」及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收受儲值款項」等行為。(2)不得有證券交易法「發行有價證券」及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發行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等情事。 P2P平臺業者之風險控管機制包括(1)借貸雙方採實名制、(2)借貸款項之金流處理控管原則、(3)相關審核機制、(4)借款限額控管、(5)出借限額控管、(6)不法行為之防制。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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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貸款在新加坡也被稱為「Marketplace Lending」,著重於中小企業貸款,新加坡最少有8家此類群眾募資網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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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網路借貸資訊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
  2. ^ 世界經濟論壇. 金融服务的未来发展报告. 2015. 
  3. ^ 3.0 3.1 Karen Liu. P2P何以成为高风险之地?. 世界經濟論壇. 2018-08-29 [2022-05-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19) (中文). 
  4. ^ Zopa,英文全稱Zone of Possible Agreement,意為「可能達成協定的地帶」。
  5. ^ 朱績崧. 个人对个人网络借贷进化史. 新民晚報. 2014-02-28 [2015-1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8). 
  6. ^ 6.0 6.1 TrustBuddy: TrustBuddy acquires Dutch Peer-to-Peer lender company Geldvoorelkaar. view.news.eu.nasdaq.com. 2014-11-13 [2022-05-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07) (英語). 
  7. ^ 高雅婷. TrustBuddy:全球首家上市P2P公司破产事件解读. 未央網. 2015-11-17 [2022-05-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7-08) (中文(中國大陸)). 
  8. ^ 银监会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國務院法制辦. 2015-12-28 [2015-1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1-05). 
  9. ^ 中國網路借貸由盛而衰 約5千家機構退出 | 聯合新聞網:最懂你的新聞網站. 聯合新聞網. 2020-04-25 [2020-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20) (中文(臺灣)). 
  10. ^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2020年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中國人民銀行. 2021-01-15 [2021-01-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21) (中文). 
  11. ^ 小牛资本暴雷新进展:多名负责人被起诉!. [2021-1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25). 
  12. ^ P2P 網路借貸新創「瑞保網科」獲橡子園 A 輪融資,投資者陳五福:將協助連結矽谷經驗. [2020-07-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25). 
  13. ^ 陳五福看好金融科技. [2016-10-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0-01). 
  14. ^ 任珮雲. 《金融》LnB信用市集攜手渣打銀,進攻P2P市場. 中時電子報. [2018-05-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