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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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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宗
大明四川道監察御史
籍貫直隸桐城縣
直隸隆慶衛軍籍
字號字希曾
出生天順六年(1462年)七月初七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陳氏
出身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雷宗(1462年—?),字希曾,南直隸桐城縣(今安徽省桐城市)人,北直隸隆慶衛(今屬北京市延慶區)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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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順天府鄉試第九十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三甲第一百一十一名進士[1][2]。授山西崞縣、河南汝陽縣知縣,正德三年(1508年)七月選授四川道試御史,六月八月隨侍郎陸完圍剿流賊楊虎等,任隨軍紀功御史,七年五月因事被下錦衣衛詔獄[3],七年十一月降湖廣瀏陽縣典史[4]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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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雷忠;祖父雷昹;父雷信,母陳氏。永感下。兄雷宣,義官[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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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八十七》:正德七年五月,下紀功御史雷宗於錦衣獄。提督軍務都御史彭澤奏西平之捷,宗以嘗任汝陽知縣,故取道汝寧,特欲假威重以耀其故治,而覆軍殺將,乃由於此。且宗妄預軍機,受藩府賄,當正其罪。都御史鄧璋亦奏辨,謂汝寧之行,阻宗不從,而僉事孫磐固請偕往,知府畢昭、僉事王玹等因而留宴。兵部乃請令督理糧餉侍郎黃珂及紀功給事中覆勘。得旨:遣官校執宗送鎮撫司拷訊,其餘事情覆勘以聞。
  4. ^ 《武宗實錄》:降監察御史雷宗為湖廣瀏陽縣典史。宗紀功河南,以枉道汝寧失事,為都御史彭澤所劾,徵系錦衣衛獄。會賊平,法司議宗罪固當坐,功亦可錄,乃降雜職調外任。
  5.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