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9年1月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撤回,感謝管理員Jimmy Xu協助我這個技術渣解決問題。Sæn 2019年1月1日 (二) 04:44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  · 查看或恢復
  • 覆核理由:原內容並無明顯的廣告宣傳情事,並且符合維基百科人物收錄準則:「工程師等專業人士必須是在所屬行業內取得特殊成就,將名入行業歷史的人物」

原作者向維基社群求助討論,希望能回復頁面讓資深編輯給予建議--Serafine02留言2018年12月18日 (二) 07:16 (UTC)

https://www.facebook.com/taiwan.unique.ej/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pgGudNU-f8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l0Ja27-5og--P225207901留言2018年12月24日 (一) 19:50 (UTC)

提請人 撤回請求--章安德魯留言2019年1月7日 (一) 08:43 (UTC)
提請人 撤回請求。--章安德魯留言2019年1月7日 (一) 08:44 (UTC)
(!)意見:共識不是點票。--蟲蟲飛♡♡→♡℃留言 2019年1月5日 (六) 05:23 (UTC)
@AINHSanmosa無聊龍ShwangtianyuanStang:@WQL:意見?--Cohaf (aka 喵喵) 2019年1月5日 (六) 05:29 (UTC)
  • (…)吐槽:共識不是點票,但是十個人如果只有一個反對仍然是定義為「無共識」,那麼我中文老師對共識的定義應該略欠全面。而且刪除理由亦包括關注度到期-某人 2019年1月5日 (六) 05:42 (UTC)
  • 維基不是實踐民主的地方。如果共識不是看理據,而是看票數,設置一部機器人,就很快處理好了,哪還要管理員?這個提案快兩個月了,早已超過五週,如果共識明顯,那麼應該早被結案了。根據《刪除方針》:「持續無法達成共識(存廢討論持續五周或最後留言已過一周)時,存廢討論將以無共識結案,提刪頁面將被暫時保留。刪除決定不應輕易地做出,若且唯若有明確的刪除共識時,頁面方能被刪除。」對於這個快兩個月未有明顯共識的提案應以「無共識保留」,因為刪除應是最後手段。--蟲蟲飛♡♡→♡℃留言 2019年1月5日 (六) 06:40 (UTC)
(:)回應:我從沒有反對收錄準。這個條目不是我寫的,對於它的存廢,我沒甚麼興趣;我更關心的是處理這個條目的存廢討論程序是否恰當,能否嚴謹地依方針去處理。我希望通過這個存廢覆核,能讓路過的管理員更關注相關的方針,往後能更恰當地處理類似的提案,我覺得這樣對維基才會更好。--蟲蟲飛♡♡→♡℃留言 2019年1月7日 (一) 11:13 (UTC)
@Xiplus:上面的話可能說得不夠準碓,我想澄清一下,我的意思是:用戶對這個條目存廢有不同看法,我覺得不重要,不是指「按提案人所述僅想覆核程序問題」,我上面不是已經清楚寫了「覆核理由:提刪理由是廣告,但不明顯」嗎?請重新覆核﹗--蟲蟲飛♡♡→♡℃留言 2019年1月8日 (二) 02:27 (UTC)
那麼重開。--Xiplus#Talk 2019年1月8日 (二) 04:43 (UTC)
@Xiplus:謝謝你﹗--蟲蟲飛♡♡→♡℃留言 2019年1月8日 (二) 05:05 (UTC)
(※)注意:這個條目於11月8日被人以廣告為由提刪,但管理員於1月4日刪去條目。條目的關注度流程於12月15日關注度到期,但未見有人提刪。根據《刪除方針》:「持續無法達成共識(存廢討論持續五周或最後留言已過一周)時,存廢討論將以無共識結案,提刪頁面將被暫時保留。刪除決定不應輕易地做出,若且唯若有明確的刪除共識時,頁面方能被刪除。」--蟲蟲飛♡♡→♡℃留言 2019年1月8日 (二) 02:41 (UTC)
@蟲蟲飛:請注意任何人都不能夠在一個條目的AFD未關閉時開啟另一個AFD(這也是為何我當時作出了下方Cohaf所引的留言)。Sæn請支持近期特色列表評選 2019年1月8日 (二) 05:37 (UTC)
@AT:.--COHAF ■ 2019年1月8日 (二) 03:08 (UTC)
(:)回應條目以廣告為由提刪,已經討論了兩個月,未有明顯共識刪去,暫時保留可能是較好的選擇;此外由於條目關注度流程剛完成,如果再重新以關注度到期提刪,討論重點在關注度,而不是廣告,我覺得較好。--蟲蟲飛♡♡→♡℃留言 2019年1月8日 (二) 03:33 (UTC)
我想反問一下提請人,您可以提出可證關注度的來源嗎?如有可以還原,如無則維持刪除狀態亦無可厚非。—AT 2019年1月8日 (二) 04:40 (UTC)
  • 剛查了一下google,找不到線上的,但不肯定線下有沒有來源;關注度流程剛完成,但一直沒有人提刪,不知能否於存廢討論以關注度為由提案討論,雖然我沒找線下來源,但其他用戶也可以在七天的討論時間內找一下,我覺得這樣處理是比較審慎--蟲蟲飛♡♡→♡℃留言 2019年1月8日 (二) 05:03 (UTC)
我的見解是既然關注度是在12月15日到期,而現在已經是1月的時候,明顯地已經超過7天(況且關注度提報本身也經過了30天),因此以關注度不足為由刪除實屬合理程序,無需再走一次程序。—AT 2019年1月8日 (二) 05:22 (UTC)
明白,那麼就駁回我的申請吧。我沒有異議了。--蟲蟲飛♡♡→♡℃留言 2019年1月8日 (二) 05:31 (UTC)
該條目存在圖書館存檔,您可以通過本工具容易地查看這個存檔。--Bluedeck 2018年5月17日 (四) 22:08 (UTC)

這個收錄的標準非常不明確。「美國的演員」,到底是「美國籍的演員」還是「有在美國演出過的演員」,第二個又可以再分,這個作品是在美國製作、拍攝跟播出,或者只是在美國境內取景,在境外製作,但是有在美國播出,這些到底要不要算進去?[4]
-風鳴

          • 不成立:這點簡單,在條目開首說明收錄條件是「美國籍演員」即可
    1. 提刪理據:「列表不可能收錄完整」

咳,我很少跳出來煮,難得來煮一下:不知@Jasonnn~zhwiki:君是否注意到Wikipedia: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頂端的{{essay}}模板,這是一篇論述,不是方針,論述沒有任何正式地位,因為創建一個新論述不用任何審查。然後說不合理的地方:1.請問您能說出歷史上某一國家所有符合維基百科收錄標準的人?恐怕不能吧,我連我縣都說不完。應該也沒有哪本專著敢拍着胸脯說ta有本事收錄完所有符合維基百科關注度(含義)的人物吧,二十四史?不存在的,缺的多了,你要說不信野史?那誰說得准。所以說沒有任何理據可以證明列表已收錄完全或基本完整[5]
-瑞麗江的河水

      • 不成立:的確如此,但這不是刪除的理由。也正因如此,所以有動態列表這一回事
    1. 提刪理據:

為什麼不建立雲南人列表呢?以此類推應有德宏人列表、芒市人列表。[6]
-瑞麗江的河水

      • 不成立:我只能說,如果該地符合關注度的人物數量足夠建立條目,我看不出為何不可
    1. 提刪理據:列表過長
      • 不成立:仿效其他語言維基的方法,把人物依據職業分拆列表即可

以上為本人淺見。如有錯漏,請不吝指正。另外,這只表示我認為這類條目不應該被刪除,並不代表本人對Jasonnn~zhwiki接連不斷的跨維基WP:POINT行為作出任何形式的認同或肯定,本人在此亦對此等行為予以強烈譴責 以上-某人 2018年7月6日 (五) 16:06 (UTC)

參考資料

距離管理員最後一次回應已經超過四個月,關閉。Sæn請支持近期特色列表評選 2019年1月7日 (一) 09:52 (UTC)

  • 我是之前確認存廢覆核的當事管理員,基於應有的避嫌環節不會裁決本次的覆核結果。現在來說說一下個人的想法:
主張保留這個用戶框的理據是有玄機的。請先試著想一想,既然相關條目早已充份清楚的敘述該位人士在中國因政治問題受審、判處有罪的事實[注1],為什麼還要另外在自己的維基用戶頁上面再次以張貼用戶框的方式來進行強調?不覺得多此一舉、很奇怪嗎?
背後的弦外之音,其實要表達的真正意思是「我認為此人就是個犯罪者」,換句話說脫離不開「政治表態」這一層面的問題。真心想要向特定組織「輸誠」的話,其實只要掛上{{User 愛國}}就可以了,就算是其他人也會馬上明白該位用戶的立場究竟是如何,不需要細化到每個議題都跳出來積極、踴躍的表態吧?
我們的維基百科創辦人Jimmy Wales說過:「政治性的,或更廣義的爭論性的用戶框自然對本維基計畫不利。這種用戶框會引來不適當的人,並且給瀏覽維基百科的人錯誤印象。」現在覆核的這個「政治性的」的用戶框,明顯跟維基用戶本身的專業能力沒有關聯。「任何不適合百科全書的內容」符合刪除方針刪除理由第14項、「不符合……、模板、……使用者命名空間使用目的的頁面」符合第12項。
如果光是憑著「明確給出其觀點的依據」這項理由就足以建立用戶框,為什麼有心人士不能也有樣學樣、一個接著一個建立像是以下假設的例子:「這個用戶不認同猶太人的種族身份,並根據德意志第三帝國刑法認為他們是罪犯。」[注2]極端言論造成的負面影響將會是難以收回的。
個人一貫主張除了基礎能力和站務相關的用戶框以外,其餘包括興趣、 宗教、政治主張等大多數類別的用戶框遷移到創建者用戶頁的子分頁之下,可以紓解用戶框被提出存廢討論和存廢覆核的狀況,希望中文維基可以在這方面建立方針指引。同時認為愈來愈離譜的少部份極端用戶框不應該被繼續允許下去,萬一情節重大最後導致維基基金會直接採取行動,到時候才來後悔為時已晚。
最後再次引述Wikipedia:UBX來作總結:「用戶框應該是用來顯示專業的。」
^ 注1:眾所周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審判是由黨組的行政系統來定調,而法官甚至不需具備法學背景專業即可擔任,經手的判決品質如何大家心知肚明,這對於已經習慣司法獨立並視為理所當然的各大已開發經濟體而言是不可思議的。礙於篇幅在此不打算進一步探討中共統治下的司法體制
^ 注2:很多人不知道其實納粹的迫害對象也包括華人。德文維基有提醒否認猶太人大屠殺在歐洲數國是犯罪行為,並且也適用於國外包括網路記錄。由此可得知無論私下觀點如何都應該謹言慎行,尤其是未來可能到歐洲旅行或是轉機途經的人。我同樣譴責納粹大屠殺的暴行,其罪行嚴重不容否認。
以上。--章安德魯留言2019年1月5日 (六) 15:00 (UTC)
@Stang:--Techyan留言2019年1月12日 (六) 06:50 (UTC)
長期無跟進,關閉。 Stang24 2019年1月12日 (六) 06:54 (UTC)

斗六高中立校已有七十餘年,學生人數早已超過五萬人,其學校管樂社團在台灣中部也是有著相當的地位。 校友管樂團正是其校友畢業後對於高中管樂的聯繫,斗六高中校友管樂團也是雲林縣唯一定期性演出的高中校友管樂團,且校友管樂團團員遍布全國各地,其帶來的影響極其演出時所觀看人數絕非網路上的關注數字可以證明,所以並非以關注人數來決定斗六高中校友管樂團此頁面的存廢。

您好。您所說的與維基收錄標準無關,因此請提出可證WP:關注度的來源。謝謝。—AT 2019年1月6日 (日) 08:50 (UTC)
https://www.facebook.com/tlshawe/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yavGD3q_MEN4-zZF6eehFg/featured—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高山英野對話貢獻)於2019年1月6日 (日) 08:57 (UTC)加入。
抱歉,官方頁面無法證明條目具備關注度。您需要提出可靠、獨立和有詳細介紹的來源。—AT 2019年1月6日 (日) 09:05 (UTC)
提請人 撤回請求。--章安德魯留言2019年1月16日 (三) 06:19 (UTC)

參考資料

  1. ^ 剛剛官宣了!廣州地鐵定於12月28日四線齊發
  2. ^ 官宣!2日後,廣州地鐵新線「三線齊發」
  3. ^ 地鐵十四號線一期嘉禾望崗至馬瀝段開始運營調試廣州市人民政府網站 2018年10月29日
  4. ^ 广州地铁十四号线一期年底试运营 二期年底开工建设. 新浪廣東.大洋網-廣州日報. 2018-11-01. 
  5. ^ 廣州地鐵21號線即將開通!試運行單程只要25分鐘 最高票價7元
  6. ^ 廣州又一條新地鐵真容曝光,視頻+高清多圖來了!
  7. ^ 今日廣州地鐵三線齊發 搭乘地鐵快車38分鐘可達從化信息時報 2018年12月28日
  8. ^ 帶你走進二十一號線
  9. ^ 廣州地鐵二十一號線朱村站站台高清圖來啦,視頻+圖片帶你感受「上天入地」
  10. ^ 來來來~你期待的14號線,快看(新線明信片第二彈)廣州地鐵官方微信公眾平台 2018年12月27日
  11. ^ 關於公開徵求對市軌道交通十四號線一期工程車站名稱意見的公告廣州市民政局.2018年3月29日
  12. ^ 公開徵求對市軌道交通二十一號線工程車站名稱意見廣州市民政局.2018年3月29日
  13. ^ 鍾落潭站主體結構順利封頂,十四號線一期或年內開通!
  14. ^ 【十四號線車站的自白】嘿,初次見面,請多指教!
  15. ^ 白雲區太和鎮小夥伴看過來!地鐵14號線石湖站封頂
  16. ^ 地鐵21號線增城廣場站主體結構封頂
  17. ^ 21號線又傳利好,朱村站正式完成封頂!
  18. ^ 增城電視台為中鐵五局廣州地鐵21號線18標朱村車站封頂作專題系列報道
  19. ^ 地鐵21號線增城7車站封頂
允許分拆。—AT 2019年1月16日 (三) 14:07 (UTC)
  • 狀態:   未完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  · 查看或恢復
  • 覆核理由:我覺得因該復核此文章因為這事的確將在2019年5月到6月之間發生,而且與台灣2020年選舉有關,具有相當大的影響力。以上是我要求復核的理由。本文章是完整的。雖然infobox壞了,但我可以修正好。--Andrew20070223留言2019年1月4日 (五) 12:38 (UTC)
    • 未完成存廢討論已形成此條目是過早創建的共識。條目刪除時內容多為猜測和臆想,這並不代表條目不應存在,只是建議待稍後有更多確切的細節公佈後方才重建。而您提及關於模板的問題亦並不是條目被刪除的原因。--Lakokat 2019年1月16日 (三) 23:53 (UTC)
  • 狀態:   完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  · 查看或恢復
  • 覆核理由:曾仕猷教授於現今亞洲當代藝術具有重大的藝術指標。請勿刪除謝謝--Louiswuwu留言2018年12月31日 (一) 05:30 (UTC)曾仕猷教授於現今亞洲當代藝術具有重大的藝術指標,因身為台灣第一代以觀念主義來詮釋的藝術家,在藝術與哲學觀點與理論上更具的討論價值。在台灣培養出的藝術涵養,至到法國藝術殿堂後的藝術精神萃取,最後到美國紐約的當代觀念與普普年代的氛圍。曾教授經過長年的東西文化交流,為台灣亞洲當代藝術的貢獻更是功不可沒,爾後曾教授的藝術討論空間更是需要被大眾檢視與了解。
  • 已將草稿移動至主條目,結案。--Wcam留言2019年1月16日 (三) 23:58 (UTC)
可能還有遺漏。—AT 2019年1月17日 (四) 08:13 (UTC)
如仍有遺漏,請再提出。上述主要道道已經全部還原,謝謝。—AT 2019年1月17日 (四) 08:36 (UTC)

以下是本人所提出之新理由: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11/19#一樹當中管理員淺藍雪的處理不正:只要有一個來源能佐證關注度,條目就能夠保留,但管理員很明顯無視了來源1存在有效介紹的事實(即使來源2和來源1重複,來源1的有效介紹也不會因而消失)而刪除條目。另外刪除方曾經提出條目存在廣告問題,明顯屬於言過其實。Sæn 2018年12月31日 (一) 01:17 (UTC)

「北海道道道」相關條目


--Mend My Way 2018年8月24日 (五) 10:43 (UTC)

符合WP:GEOROAD的被刪條目

草稿:胡志穎已經建立,根據存廢覆核方針,開放社群討論就存廢發表意見,為期一周。--Wcam留言2019年1月18日 (五) 17:33 (UTC)

  • 這個條目很正常。這位大陸藝術家很特別,有個性,是很重要的先鋒藝術家,西方藝術界很看重他。我在台灣讀過那本《中國文化月刊》(後來大陸禁止此刊物進入大陸),批判中共很到位。維基應該保留這個條目。Chaotiancai留言2019年1月19日 (六) 18:34 (UTC)
    ↑該帳號被證實是User:Jujiang傀儡,而其本人已於較早前投票,故此投票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
  • (×)刪除不達關注度,通篇履歷,濫用外部連結宣傳-某人 2019年1月19日 (六) 18:57 (UTC)
  • 「某人」在編輯百科條目或許是有經驗的。但這並不等於他當然地獲得了裁決所有學科條目的水準。顯然「某人」不了解前衛藝術的情況,一位前衛藝術家在紐約現代藝術博物館和大都會藝術博物館等等重要博物館舉辦和參加過展覽,獲得高名潞、趙一凡、王璜生、迪迪埃·赫斯、薩比內·阿德勒、馮·彼得·米夏茨克、麥科馬克、英格·林德曼等中外著名專家高度評價的藝術家,在維基百科都查不到,是我們維基百科的缺失,而並非藝術家的遺憾。請問,介紹人物,不介紹履歷,介紹什麼?維基百科規定不能有宣傳語調。如果條目的外部連結有不妥之處,「某人」可以編輯修正,為維基百科多貢獻條目,不必輕易全部否定啊。Chaotiancai留言2019年1月20日 (日) 03:08 (UTC)
    ↑該帳號被證實是User:Jujiang傀儡,而其本人已於較早前投票,故此投票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
  • (×)刪除*同AIHH君,傾向關注度不足,文中多個中文來源均為一手來源或是自媒體,外文來源也未見可靠二手來源。--AlexLeeCN留言2019年1月20日 (日) 03:21 (UTC)
  • 顯然,AlexLeeCN的意見缺乏中立性。因為他是AlexLeeCN對此條目的意見缺乏中立性。Jujiang留言2019年1月20日 (日) 06:04 (UTC)
  • (×)刪除:個人簡歷,條目創建人的動機很顯而易見是想宣傳,也難怪他現在被永久封禁。Sæn請支持特色列表評選 2019年1月21日 (一) 10:45 (UTC)

駁回。--章安德魯留言2019年1月22日 (二) 18:00 (UTC)

既已駁回結案,已刪除草稿:胡志穎。--Wcam留言2019年1月22日 (二) 18:37 (UTC)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測繪成果涉及著作權保護和管理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明確將測繪成果的著作權保護與管理事項歸由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即不能引用該條例否定本地圖作品的著作權性質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則規定:「本法不適用於:(一)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第八條對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內涉及行政性質的政府性文件中,應當主動公開的部分進行了細化。 「第八條 以下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

(一)測繪地理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二)測繪地理信息事業發展規劃等各類測繪地理信息規劃;
……
(九)基礎測繪成果目錄及匯交的其他測繪地理信息成果目錄,測繪地理信息標準目錄,局組織編制的公益性地圖,重要地圖內容變更情況,重要地理信息數據;」

由於公益性地圖屬於「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屬於具有行政性質的文件。由此可見,包括該圖在內的全部公益性地圖,均為公有領域作品。因此該圖片應予恢復。

(另@viztor:若您準備對一兩個月無人回復的話題進行回復時,建議您應同時ping有關用戶以利討論進行。我直到頁面被刪除才知道您留言了。)--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12月19日 (三) 04:52 (UTC)

@Jyxyl9: 抱歉,只是順便看到了,就查找了一下相關資料。「屬於具有行政性質的文件」通常屬於「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但是,這並不是說「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都是「屬於具有行政性質的文件」,還請閣下注意。《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並未就版權問題作出規定。若要依照《著作權法》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適用,則必須論證此地圖屬於具有行政性質的文件。實際操作上,「屬於具有行政性質的文件」通常由政府辦公室對公眾發布,即通常所述的紅頭文件,亦有文件編號,就《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2號。未見地圖一事上就其行政性質的規定。就政區圖而言,行政區划具體的邊界本身應在「具有行政性質的文件」中公布,相關信息有行政性質是顯而易見的法律事實,應屬於公有領域。但就測繪局地圖一事可否直接判斷屬於公有領域則需要進一步確認。~ viztor 2018年12月19日 (三) 18:54 (UTC)

(:)回應@viztor「『屬於具有行政性質的文件』通常由政府辦公室[需要解釋]對公眾發布,即通常所述的紅頭文件,亦有文件編號並不確切。請問公安機關官方微博發布的《警情通報》是否屬於具有行政性質?我認為屬於。行政性質的文件未必拘泥於文號,會議紀要、申請表格、城市規劃圖等即便沒有文號也可以屬於行政性質的文件。(另:「政府辦公室」需要解釋,政府辦應屬省級以下各級人民政府的辦公機構(X地人民政府辦公室/廳),建議表述為「政府機構」。因為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人民政府授權行使行政職權的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均屬信息公開主體)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本條例所稱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個人認為「政府信息」的定義客觀上就表明其應屬於「具有行政性質的文件」。
「就測繪局地圖一事可否直接判斷屬於公有領域則需要進一步確認」犯了事實性錯誤,屬於偷換概念,「測繪局地圖」包括依法公開應屬公有領域的「公益性地圖」,也包括其他具有著作權的地圖作品。就公益性地圖具體而言,該類地圖是依據《地圖管理條例》第十四條「應當向社會公布公益性地圖,供無償使用」,且屬於《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信息公開辦法》「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地圖作品,應當屬於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完成且依法應信息公開的行政性質作品,應認定為公有領域作品。

(另:原存廢討論中關於「測繪成果有償使用」故不屬於公有領域之說法顯然錯誤,該存廢討論結果應屬無效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12月19日 (三) 20:54 (UTC)

(:)回應@Jyxyl9
  1. 「政府辦公室」是確實存在的結構,「政府」文件通常由其「辦公室」(秘書機構)對外公開,並非是「政府機構」的誤用,比如「國務院辦公廳」。
  2. 依據條例「公益性地圖」應該公開,但並不可直接認定其為「公有領域」,兩者之間的關係需要單獨論證。「公益性地圖」的適用範圍前次已經引用過,此處不在贅述。此後閣下的論證圍繞閣下對「具有行政性質的文件」的泛化定義展開,就論證過程而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信息公開辦法》並未就版權問題作出規定,在現行規定中,未見政府信息公開與版權相關的條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就「公益性地圖」的免費使用範圍作出了明確說明,因此「公益性地圖」不代表其屬於公有領域。
  3. 推薦查找行政區劃方面的相關法規,行政區劃本身是行政文件,因為其定義了政府的管轄範圍,且通常經過多級政府公函審批公開,但地圖我不敢確定是。對於行政機關的製作或獲取的信息(即上述政府公開信息的定義)是否都屬於版權法規定的「行政性質的文件」,我持保留態度,並傾向於認為是一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問題。比如,政府網站的版權聲明通常都禁止非公益性使用。如[1]。因此,我傾向認為只有由政府辦公室公布,具有文件編號的文件才可算作是行政性質文件,以上。~ viztor 2018年12月19日 (三) 22:12 (UTC)

(:)回應@viztor

(一)「只有由政府辦公室公布,具有文件編號的文件才可算作是行政性質文件」並不正確。首先,行政性質文件的發文機構並不限於「政府辦公室」,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等都可以是行政性質文件的發布主體。其次,行政性質文件也並不「要求具有文號」。例如,中國民用航空局財務司發布的《2017年度中國民航局部門決算》、國務院新聞辦及國務院各部委發布的政府白皮書顯然屬於公有領域的行政性質文件,但該文件既不是由「政府辦公室」所發布,亦沒有文號。因此這一意見不成立。
(二)《測繪法》《測繪成果管理條例》對各類「測繪成果」使用的規定屬於一般規定,而《地圖管理條例》對「公益性地圖」這一單獨類別無償使用的規定屬於特別規定(《〈立法法〉釋義》指出:特別規定是根據某種特殊情況和需要規定的調整某種特殊問題的法律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同一機關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特別規定與一般規定不一致的,適用特別規定;……」閣下將一般性規定的內容直接覆蓋至該特別規定可能並不恰當,有待商榷。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釋義》就該法第五條指出:「法律和其他官方文件頒布後,公眾可以自由使用,報紙刊登、電台廣播等都無需徵得著作權人許可,無需向其支付報酬。」本人引用《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信息公開辦法》是由於該辦法列舉了該部門職責範圍內依法應當主動公開的官方文件的範圍。「《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信息公開辦法》並未就版權問題作出規定」,並不妨礙該辦法對官方文件的範圍作出規定。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12月22日 (六) 04:13 (UTC)

目前法律界對於單純的政府信息是否屬於PD沒有定論([23])。出於嚴格和謹慎處理版權的原則,在沒有定論的情況下不應保留這些存疑的內容。 --達師 - 370 - 608 2018年12月29日 (六) 09:00 (UTC)

(:)回應:「公益性地圖」不僅是《國家測繪地信局信息公開辦法》提及的政府信息,亦是《地圖管理條例》規定供無償使用的地圖作品,個人認為應當認定為可用於各種用途。關於此類地圖是否屬於公有領域,本人已留言詢問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正待答覆。建議近期不要對本請求進行結案。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12月30日 (日) 12:06 (UTC)

參考資料

  1. ^ 版权保护申明. dtsc.sbsm.gov.cn. [2018-12-19]. 

還原--章安德魯留言2019年1月24日 (四) 16:10 (UTC)

還原--章安德魯留言2019年1月24日 (四) 16:11 (UTC)

還原。--章安德魯留言2019年1月29日 (二) 14:07 (UTC)

  • 狀態:   還原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  · 查看或恢復
  • 覆核理由:本意建立草稿是想按照管理員的建議,讓互助客棧上的其它經驗人士幫忙看看詞條是否合格。但根據他人的意見經過數次修改後,這次仍因廣告宣傳為由被刪除,請問具體應該如何修改及刪除內容,可以令詞條符合規範?希望可以恢復草稿詞條頁面,並指導應該如何修改,謝謝!--Fatding留言2018年11月25日 (日) 03:52 (UTC)
  • 還原。不太廣告,而且草稿頁的話,容忍度可以再大一些。@Fatding:抱歉處理晚了,如您有空的話可以著手改善。謝謝。—AT 2019年1月31日 (四) 08:04 (UTC)
  1. 絕大部分網站都不構成有效介紹
  2. 提刪理由不是關注度-某人 2018年12月8日 (六) 11:05 (UTC)

由於本討論出現了其他存廢覆核請求,故請求管理員關閉本提案,本編者屆時會重新提報有關請求。——湖上飛白鷺,城中聞鷓鴣。半城山色半城湖,美麗惠州,我的家園! 2018年12月28日 (五) 12:55 (UTC)

  • 狀態:   刪除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  · 查看或恢復
  • 覆核理由:此存廢討論雖證明內容屬實,但管理人員和資深用戶的人身攻擊行為要好像LTA一樣開一個頁面列出嗎?人身攻擊者要受到如LTA同等的對待嗎?如此,在此討論當中有用戶所提及的違反方針指引的字眼「惡意掛超過50個條目符合關注度的人物」,「再次惡意提刪20個」,「使用偽造可能性極高的圖片」,「使用PS而成的圖片」,「由自動確認用戶而非具備人事任免投票權的用戶投票當選」,「還威嚇禁止編輯自己的討論頁:如果您不打算申訴,請在封禁期結束後再發言」,「擁有機械人審核權的用戶」,「用戶夥同其利益同盟者」,「在管理員選舉頁面使用無良媒體的不實謠言信息,抹黑和攻擊管理員候選人」仍沒有被去除,還存在曲解參考來源的問題,一直沒有改善,而內容的爭議性亦很大,此頁面一開,以後其他用戶爭相開同類用戶頁面,那維基秩序肯定會被擾亂,後患無窮,再者,被列於此頁面的當事人會怎樣想?如此引戰成分那麼大的頁面根本不應該保留。--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27日 (四) 11:42 (UTC)
(!)意見:那閣下覺得在U:MCC214/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ArthurLau1997:來自WMC的支持/傾向支持/反對/傾向反對和中立票U:MCC214/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ArthurLau1997:來自WMC的支持/傾向支持/反對/傾向反對解任和中立票U:MCC214/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Dqwyy:來自WMC的支持/傾向支持/反對/傾向反對和中立票上的用戶會怎麼想呢?覺得閣下的做法似乎也有點異曲同工的意思呢,雖然閣下沒有明說,但是意圖也是為了揭發對方的行徑。同是為了闡述用戶自己觀點的頁面,可不要區別對待啊。——❄冰精❄瑟諾--給我留言 2019年1月1日 (二) 10:25 (UTC)
全刪掉最好,這樣大家沒爭議。@New visitor:另外,提醒一下樓上,這個DRV的提請人被封禁了,這兩個星期應該未能回應你的質問。Sæn請支持近期特色列表評選 2019年1月4日 (五) 09:03 (UTC)
@New visitor:這不一樣吧,MCC的那三個用戶頁只是統計WMC成員的投票結果,沒有爭議性很大或有擾亂秩序之嫌的內容。金牌雄鷹的那個用戶頁還ABF,且可能有不講禮儀/不文明/人身攻擊之嫌。--仍然相信友誼就是魔法CuSO4(這是66ccff) 2019年1月5日 (六) 02:01 (UTC)
本人意見(▲)同上。--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9年1月10日 (四) 09:42 (UTC)
ABF[來源請求] --雲間守望 2019年1月5日 (六) 04:32 (UTC)
刪除。我覺得節錄用戶說過的話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如果添加過多負面的個人評論(例如提請人舉出的那些),那麼顯然屬於違反文明、不要人身攻擊和禮儀的行為。鑑於,該用戶已經被永久封禁,可以預期沒有人會按照我說的問題進行修改,因此為了避免引起更大的爭議或其他不必要的誤會,我認為比較好的選擇是刪除。最後,如果有用戶希望節錄相關內容,可以跟我聯繫,節錄方法可以參考鄙人的User:AT/維基人語錄,這樣接納度會高一些。以上,謝謝。—AT 2019年1月31日 (四) 08:20 (UTC)
  • 狀態:   還原至草稿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  · 查看或恢復
  • 覆核理由:非廣告內容,有補充其收購爭議事件。且G11亦有「即便該頁面具有宣傳情況,除非您可以非常確定該頁面建立僅為廣告宣傳而建,否則應以關注度提報或提刪替代。」且街聲為台灣已成立十年之UGC音樂網站,wiki上諸多台灣音樂人條目皆有提及,應該獨立有條目介紹之,故建議重新覆核、保留頁面。--SmartMeat留言2019年1月31日 (四) 06:32 (UTC)
  • @SmartMeat:您好。我認為如果首段可以寫得在平實一些,其實就可以保留了。如果您願意改善的話,我可以先還原至草稿頁讓您修改。謝謝。—AT 2019年1月31日 (四) 07:58 (UTC)
  • @AT:首段那邊多數是轉街聲官方的內容,先前以為這樣比較好;一定會改成平實的內容的。此外想請教條目名稱「StreetVoice街聲」是否要保留還是以「街聲」即可(有看到大小寫的規範)?如能還原草稿真是太好了,實在感謝您,還請多多給予指教了。SmartMeat留言2019年1月31日 (四) 13:32 (UTC)
  • @SmartMeat:這樣的話,我先還原至草稿。另外,如果您轉載的意思是複製貼上的話,那是不行的。條目名稱使用街聲便可。您再有疑問的話,可以在我的討論頁留言。—AT 2019年1月31日 (四) 13:40 (UTC)
  • @AT:實在太感謝你了,我已經將草稿編輯了大部分,發布前希望內容可尋求您的意見,但不清楚您是否可以看到?SmartMeat留言2019年1月31日 (四) 18:1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