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超大和級戰艦

這是一篇優良條目,請按此取得更多資訊。
本頁使用了標題或全文手工轉換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畫家筆下的超大和級戰艦想像圖
概況
名稱 A-150
建造者
使用者  大日本帝國海軍
前級 大和級戰艦
次級
規劃數 兩艘
完成數
取消數 兩艘
技術數據
船型 戰艦
排水量 約7.1萬
船長 263米(估計值)
船寬 38.9米(估計值)
動力來源 不明
武器裝備
裝甲 無準確資料

超大和級戰艦[注 1](日語:超大和型戦艦)代號「A-150」,是大日本帝國海軍長期堅持質量優先的設想產物,根據設計方案一旦面世便是世上最強大的戰艦,艦上計劃裝備六門510毫米艦炮,是世上最大的艦炮。

日本1938至1939年基本完成設計大和級戰艦便馬上開始研究超大和級,1941年初基本完成。但日本此時已將重心轉移到航空母艦和其他小型軍艦,準備與美國開戰。超大和級沒有進入建造階段,大部分設計細節都在戰爭結束之際銷毀。

背景與設計

[編輯]

日本政府20世紀30年代開始轉向極端民族主義,計劃奪取東南亞資源豐厚的歐洲殖民地,結合太平洋防禦島鏈建立以本土為中心的大帝國,人稱「大東亞共榮圈」。計劃涉足的地域範圍極廣而且很可能要和美國對抗,促使日本建造並維持大規模艦隊,滿足佔領並守御上述領土所需。[2][3]工業實力遠勝日本的美國威脅特別大[4]美國國會要員誓要「在海軍競賽中以三比一擊敗日本」[5]

大日本帝國海軍至少在1896年就確定日本的軍艦產量不可能追上潛在對手,決定海軍艦船始終立足質量優先,要比他國同級艦艇火力更強來抵消數量劣勢。此後40年間日本多次取得質量領先,如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夕的金剛級戰鬥巡洋艦,一戰結束之際的長門級戰艦,以及20世紀30年代的大和級戰艦[6]超大和級也是質量優先思想產物,堅持要比最可能對抗的英美海軍更強[1]

1920至1921年,日本造出480毫米艦炮,大幅提升軍方設計信心,超大和級的早期構想計劃配備八到九門510毫米艦炮,以雙聯或三聯裝炮塔搭載。設計人員希望艦速最高可達30(每小時56公里),與最高速度27節(每小時50公里)的美國北卡羅來納級戰艦相比就有顯著優勢。但測試數據表面,如此規模的艦排水量需達約9.1萬,實在「太大太貴」,只能縮減規格。[1]

超大和級的正式設計研究在1938至1939年開始,早期主要是為剛設計完成的大和級創造下一代類似艦型[7]。日本預計美國會探悉大和級的確切參數,特別是刷新世界最大口徑艦炮紀錄的460毫米主炮,打算在美國建造同等武器之時推出裝有六門510毫米艦炮的超大和級繼續壓制[1]

規格

[編輯]

超大和級戰艦最主要的設計目標在1941年初完成,但都像其他關聯文件一樣在戰爭結束之際銷毀[7]。全面銷毀記錄的同時,日本二戰前就竭力防止艦艇情報落入外國之手,戰爭期間更是如此,導致歷史學家研究超大和級的信息有限[8][9],確切規格始終沒有定論 [1]。 本文中的數據為估計值,數據會因書籍的不同而不一樣,艦隻排水量估計比大和級略高,約為7.1萬噸[10]

艦炮

[編輯]

超大和級戰艦設計方案由三座炮塔分佈的六門雙聯裝45倍徑510毫米艦炮構成主炮,如果落實,這將超越大和級的460毫米艦炮,刷新主力艦武器口徑紀錄[11],是歷史學家威廉·加茲克(William H. Garzke)與羅伯特·杜林(Robert O. Dulin)認定超大和級將是「史上最強大戰艦」的關鍵[1]。1941年,吳海軍工廠已投產一到兩門510毫米艦炮,炮塔的設計細節也已擬定。每個炮塔重2780噸,每管艦炮重227噸,兩者結合總長23.56米,膛長約22.84米,穿甲彈重達1950公斤。[12]

超大和級戰艦的副炮構成尚無定論,歷史學家埃里克·拉克魯瓦(Eric Lacroix)與林頓·威爾斯(Linton Wells)稱設計人員考慮安裝大量65倍徑九八式100毫米高平兩用炮Dual-purpose gun),但尚未敲定。副炮最大仰角為直角,有效垂直射程達1.1萬米,水平射程1.4萬米。副炮以每秒1030米炮口初速發射13公斤彈丸,炮管磨損導致設計壽命縮短到僅350發炮彈,每分鐘能發射15到19發。[13]

建造

[編輯]

日本與美國的戰爭漸趨無可避免,威脅遠超中國抗日戰爭,情況在1940年中期日軍入侵法屬印度支那後更加明顯。1941年初超大和級戰艦的設計已近尾聲,但日本仍然中止所有戰艦設計,工作重心轉向更加優先的航空母艦巡洋艦等軍艦。[1]日本原計劃在1942年投產兩艘超大和級戰艦,代號分別是「第七九八號艦」與「第七九九號艦」。其中第七九八號艦將在建造信濃號航空母艦的造船廠一同建造,第七九九號艦則將在吳市建造大和號戰艦的造船廠下水第四艘大和級戰艦後建造,預計兩艦在1946至1947年完工。但中途島海戰過後日本戰局不利,除戰艦外的其他艦種始終供不應求一直到戰爭結束。[7]

參見

[編輯]

註釋

[編輯]
  1. ^ 超大和級是全新設計,僅指噸位、火力「超越」大和級戰艦,兩者截然不同[1]

腳註

[編輯]

來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