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徵求意見/傳記
外觀
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
「王陽明」遠比「王守仁」一名通行,「王守仁」是否應移動至「王陽明」?正如中維用「王重陽」而不用本名「王喆」,用「章太炎」而不用本名「章炳麟」,用「孫中山」而不用本名「孫文」或「孫逸仙」。--Banyangarden(留言) 2024年5月31日 (五) 17:23 (UTC)
「郑燮」 → 「郑板桥」:無論是在學術界還是在大眾的認識中,「鄭板橋」一詞都遠比「鄭燮」通行。「鄭燮」理應移動至「鄭板橋」?正如中維用「王重陽」而不用本名「王喆」,用「章太炎」而不用本名「章炳麟」,用「孫中山」而不用本名「孫文」或「孫逸仙」。--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6日 (三) 09:12 (UTC)
「鄭板橋」一詞遠比「鄭燮」通行」的論據如下:
楊勇緯條目可能不符WP:廣告代言
- 它為條目主的廣告代言設獨立章節(而非散文形式),而廣告代言並不是條目主目前的事業重心(柔道運動)
- 兩個廣告代言項目沒有任何來源
- 有來源的廣告代言項目有許多不符「獨立非第一手來源」
- 例如「SEIKO PROSPEX 品牌之友」的來源即SEIKO自己的官網;「禾聯空調 代言人(2022年-2024年)」與「台灣大哥大 OP響樂生活 (2022年)」的來源即代言廣告影片本身
@Taoyuanking10:最近大量移動韓國藝人條目,不過僅有表示命名錯誤,想請問依據為何。--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11日 (日) 02:1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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