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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名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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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名衡(?—1642年),字平仲,號鷺磯,山東兗州府沂州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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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六年戊午科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三甲第二百四十名進士[1]。历官如皐兴化知县。十一年官至云南道监察御史,十二年巡按河南,以守城有功,晋升為兵部左侍郎。

坚守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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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开封围城战

崇祯十四年(1641年)李自成率军攻开封,高名衡率官兵固守,李自成急攻不下,撒走。是年十二月,李自成再攻开封,不下。崇禎十五年,李自成再攻开封。名衡與推官黃澍陈永福王燮、御史严云京等守開封,粮饷日匮,城内饿死大半。九月十五日黄河决口,十六日洪水入城,开封城内一片汪洋。[2]開封城被淹沒後,名衡遇救得出,罷官歸鄉。

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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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五年(1642年)清兵陷沂州,高名衡夫婦殉國。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赐谥忠节。後世輯有《高忠节公遗集》。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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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祯四年辛未科进士三代履历》:高名衡,鹭機,書二房,丁酉正月初九日生。沂水人,戊午五名,会二百四十六,三甲二百四十名。户部政,壬申授如皋知县,癸酉调兴化县,丁丑行取,戊寅钦选雲南道御史,己卯河南巡按。曾祖梧。祖大同。父珩,州判。
  2. ^ 黃河為何決堤?史料記載不一。一說是賊兵所為,一說是明軍官所為。例如:《明史·庄烈帝本纪》说“九月壬午,贼决河灌开封”。《明史紀事本末·李自成之亂》的說法是“巡撫高名衡、推官黃澍等城守且不支,恃引河水環濠以自固,更決堤灌賊,可潰也。”
  • 《明史》列傳第一百五十五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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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六十七》,出自《明史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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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趙龍
明朝興化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周祚新